一、取保候审押金是否要退
在罪犯或者被告人人身自由受限的取保候审期间,倘若他们严格恪守法规,且在整个案件程序结束之后并没有遭到法律对其附加的任何形式的刑事追责,那么,其缴纳的保证金应该得到相应的退还。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于已经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已经交纳的纳金,我们将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拘役,同时视情节酌情决定是否要求其出具悔过书或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逮捕等强制手段。"这就意味着,除非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保证金才有可能会被没收;在此情况以外,取保候审申请人有权要求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保证金能退吗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已被刑事检控且尚未被正式拘留、逮捕的人士若因司法程序之需,为了规避警方侦讯、检察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等环节,需提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需要签署一份完备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其能够随传随到的一种严峻的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实施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之中,当对那些遭受刑事追究却仍旧没有被依法监禁的人员实行的特定措施。换句话说,取保候审就是针对那些已被刑事检控但尚未受到严厉惩罚,有可能逃跑、躲避审查甚至投案自首的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一种有力的监管手段。然而,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如果这些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在结束取保候审的时候,只需凭借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发来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就可以去相应的银行领取属于自己的保证金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押金公安给退吗
关于取保候审押金退还的问题,当具备了相应的法定条件后,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有义务将其予以返还。然而,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那么他们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便无法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若出现此类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被没收。若您对于没收保证金的决定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罪犯或被告人守法并未受刑事追责,应退还其保证金,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违规者将受处罚,包括没收保证金、出具悔过书或重新交纳保证金等。非违规情况下,保证金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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