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他们有权聘请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在这个关键时刻,律师能够为他们提供有关法律条文的细致解读、代理对判决结果的不服进行上诉和指控、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缓期执行等优质服务。这些举措都将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其在司法程序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取保候审后继续侦查都查什么
公安机关所采取之持续调查措施,乃是在先前侦查阶段的成果之上,进一步细致地搜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罪证。
至于人民法院方面,若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后认定主要案情不清、证据匮乏,则可依法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之宗旨在于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具体来说,即以原有侦查工作为基础,针对前期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开展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是不是案件已经完成了
在遭受过刑事拘留的人心中,这往往被视作整个事例已尘埃落定的标志。然而事实上,刑事拘留仅仅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处理事例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法律约束手段,在侦破特定事例时应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人设定的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权利的严厉措施。换言之,它仅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环,用于实施强制性的法律程序而已。
自从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那刻起,他们仍必须面对着长路漫漫且艰辛无比的侦查道路,接下来还必须接受检察院对事例的深入审核以及后续的审判程序。一旦经过严谨侦查和确认为此类事例的确凿事实,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将事例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在审查完毕后,若认定该案具备起诉条件,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法院将根据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理,并做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因此,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初始阶段之一,而非终点。
的确如此,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他们有权聘请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律师能够为他们提供有关法律条文的细致解读、代理对判决结果的不服进行上诉和指控、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缓期执行等优质服务。这些举措都将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其在司法程序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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