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中生病咋办
在取保候审时效内若嫌疑犯及被告人体质状况欠佳需及时接受医治以防止病情恶化,此类人士享有申请更改强制性措施,亦或是暂时请假进入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被告人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益,其中包含生命健康权在内,因此在遇到生病等紧急情况时,被告人应该迅速向执行机关通报相关信息,并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病情来决定是否准许其临时离场前往医院就诊,或者是对现有的取保候审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其他规定。
二、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会怎样
当涉嫌犯罪者请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若其未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则可能引发以下严重后果:
(1)如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所缴纳的保证金将有部分或全部被没收,同时结合实际情形,由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忏悔并提交悔过书,须重新支付保证金或寻找保证人,亦或是实施监视居住等待再逮捕;
(2)倘若保证人提供担保,然而无法切实履行保证职责时,将对保证人处以金钱罚金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中案子到了检察院是什么情况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内,事例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的这一举动,通常意味着公安系统已经完成了对事例的整体调查工作,即将该事例移交由检察官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评估。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会对每个事例进行全方位且细致入微的审查,包括对涉案的详细事实及其所依据的证据可靠性以及其充足性等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若检察机构认为已经收集到宝贵而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并且犯罪事实清晰明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检察官们认为现有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无法证实嫌疑人的罪行,他们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个关键的阶段,嫌疑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此外,嫌疑人还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辩护人可以查阅、摘录、复制与此案有关的所有案卷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
取保候审期间医疗:嫌疑人或被告人健康状况不佳需就医,可申请更改强制措施或请假就医。司法机关应保障被告人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权。被告人需及时向执行机关通报病情,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准许离场就诊或调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