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说还了怎么办
若借款人主张已经归还借款而实际上却未能履行此义务,贷款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相关债务。倘若借款人或其拥有之财产位于异地,贷款方可委任当地人民法院代为进行强制执行程序。当接受委派方的人民法院接到相应的委托函件时,务必于15天内启动并执行相关程序,且不得对此加以拒绝。倘若受委派人民法院在30天内未能完成执行工作,应及时将具体执行情况反馈至委托方人民法院。
如若受委派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天内仍未展开任何执行行动,委托方人民法院有权请求该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受委派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指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方有必要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还款期限证明等,以证实借款事项及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的事实。若借款人提出已还款的抗辩,贷款方可要求借款人提供还款凭证,如收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其已还款,贷款方便可根据上述法律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借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若涉及到借款、交易或其他各类法律关联事务中并未签订借据、欠条或是合同,这仍不妨碍以法律提起诉讼程序。
只要拥有其它充分证据能够阐明盖章的法律关联性即可,例如电话录音记录、微信聊天数据等;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内,债权人有权亲自前往原告(债权人)所在区域的法院或被告(债务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出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等来证明存在法律关联性的存在,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借钱不还说没有怎么办
对于此类状况,首先您需确保妥善保管与借款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各类通信交流记录等。倘若对方旗帜鲜明地表示自身缺乏偿还能力,那么您可尝试先同对方共同协商拟定合理的还款期限。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您便拥有诉诸法院的权利并提出民间的诉讼请求。在整个起诉和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您所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若确认事实成立,法院将会做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若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您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查控制被告方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但是请务必注意,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为三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借款人若主张已还款却未履行,贷款方可诉诸法院。若借款人或其财产在异地,可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法院应在15日内启动执行程序,30日内反馈执行情况。若15日内未行动,委托方可请求上级法院发出执行指令。贷款方需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人需提供还款凭证,否则贷款方可追究其还款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