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说还了现金怎么办
倘若贷款人声称已如数奉还了借款款项,然而债权人持有疑虑并持反对意见,此时债权人可采取相应手段,搜集并出示有效证据,从而证实债务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债权人需要准备与提供以下类型的证据资料:
首先是书面证据,其中涵盖借据、转账凭证以及银行对账单等等,用以证明借款行为的真实存在及借款金额之大小;
其次是证人证言,若当时有第三方在场目睹全过程,则可请其提供证词以支持未偿还债务的主张;
再者是电子数据,若双方在借款过程中或偿还贷款时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操作,那么可以提交相应的电子数据记录,比如短信通知、电子邮件往来、社交媒体对话等等;
最后是陈述,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庭陈述借款事项的经过与债务未能按期偿还的原因。
当债权人无法独自完成证据收集工作的时候,他们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便确认借款是否已得到妥善处理。如果贷款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已经偿还了借款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若涉及到借款、交易或其他各类法律关联事务中并未签订借据、欠条或是合同,这仍不妨碍以法律提起诉讼程序。
只要拥有其它充分证据能够阐明盖章的法律关联性即可,例如电话录音记录、微信聊天数据等;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内,债权人有权亲自前往原告(债权人)所在区域的法院或被告(债务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出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等来证明存在法律关联性的存在,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借钱不还说没有怎么办
对于此类状况,首先您需确保妥善保管与借款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各类通信交流记录等。倘若对方旗帜鲜明地表示自身缺乏偿还能力,那么您可尝试先同对方共同协商拟定合理的还款期限。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效果,您便拥有诉诸法院的权利并提出民间的诉讼请求。在整个起诉和审判阶段,法院将根据您所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若确认事实成立,法院将会做出判决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若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您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查控制被告方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但是请务必注意,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为三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若贷款人声称债务已清,而债权人持异议,债权人可采取行动。应搜集并出示确凿证据,以证明债务未了。所需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充分证明债务尚存。债权人需精心准备这些资料,确保能有力反驳贷款人的主张,从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