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儿媳妇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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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遇儿媳借款未按期偿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相关民事诉讼程序。作为债权人的您,将成为本次诉讼中的原告,而借款人的儿媳则为被告对象。诉讼内容主要涉及要求被告方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若双方曾就此达成过明确约定),同时需详细阐述借款事实及其理由。在此过程中,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借钱不还的儿媳妇怎么处理

一、借钱不还的儿媳妇怎么处理

若遇儿媳借贷未归还的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作为出借方的原告,将儿媳列为被告,其诉求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媳应全额偿还借款本息(如曾有相关书面规定),同时需提供充分的借款事实依据及理由。原告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若因实际困难无法撰写起诉书,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借款人表示愿意延迟履行还款义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借款人不幸离世而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益等,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暂停执行。待上述中止情形消除之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总而言之,针对借钱不还的儿媳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法定的暂停执行情形,则执行工作可暂时停止,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再行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钱不还纠纷如何举证

一、为了证实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我们需要以下的相关证据材料:

若当事人为个人的话,则需递交他们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公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机构,那就请您提交有关的主体登记资料,例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最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是由该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详细的工商登记清单,还有就是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等。

此外,如果涉案的法律关系在诉讼开始之后,当事人的名称曾经有所更改,那么,还需要您提交出相应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除了前面提到的这些必不可少的材料外,另一项重要的任务便是证明借款关系的确立。

这其中涉及到的关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欠条以及还款承诺书等等。

三、我们还要准备一些能够证明已经清偿借款的文件证据。

各位可以准备好收到的收款凭证,或者每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都能充分证明您已经按照约定向对方履行了债务义务。

四、另外,为了便于法律计算依据的准备工作,请各位提供与之相关的计算凭单,具体内容包括请求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详细清单和利息金额的精确计算清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的人怎么起诉他人

首先,您需要严谨细致地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具有法律效力欠款凭证与相关的交易记录等。其次,为了确保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护,您需要准确把握并筛选出在法律上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这通常情况下为被告方当前居住场所所在地或者产生借款的协议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所在的司法机关。接下来,您需要详细了解并着手起草刑事上诉状,列明争议焦点以及相关主张的事实原因依据。当进入到正式启动法庭程序的阶段时,特别需要留意和关注诉讼期限的规定,这个期限通常为三个完整的年度。自法院开始受理并展开审理后,将依据合法合理的原则对申诉事项依法作出审判裁决。若对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判定结果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您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请务必要注意的是,由于每个案件本身都存在独特性,因此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案情的具体内容而出现微小的变化。

儿媳借钱未还,可向法院起诉。原告需列儿媳为被告,诉求全额偿还本息,并提供借款依据。可提交起诉书或口头起诉。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情形,法院可暂停执行,待情形消除后恢复。总之,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儿媳还款,遇暂停情形则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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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媳妇怎么处理
若妻子在借款后未能按约偿还债务,而且该笔欠债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财务责任,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法律规定,作为其丈夫有权要求妻子共同承担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然而,若该项债务以妻子个人名义进行负债,仅限于用于夫妇共同的生活费用、共同的经济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妇二人对这笔债务的共同明确表示,那么该笔债务同样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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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打儿媳妇犯法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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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打骂儿媳妇,儿媳打骂婆婆,儿媳妇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
一、直接报警
  首先温馨提醒:不要认为报警就会把事情搞的很大,一般对于家暴,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同时用威严的气势镇住过错方,劝解过错方下次不可再犯。
  报警要掌握技巧,要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一些人要看到警察才知道事态严重性,才变的老实。
  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那么使用第二招!
  第
二、向当地申请人生保护令
  人生保护令会要求施暴方不得再打骂被保护人。文章开头的事件中,张女士就申请了保护令,后来婆婆违反保护令,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施暴方再犯,那么会采取强制措施。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被执行人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
三、达到一定伤情,追究施暴方刑事责任(一般针对家暴惯犯)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一定程度伤害的,处拘役、者管制、有期徒刑。此法针对那些不见棺材不掉泪施暴者,必须要靠法律严惩的方式治疗。
  第
四、离婚(针对长期家暴)
  根据《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即使动手的人是婆婆而并非丈夫,仍然可以认定为家暴。
我儿子与儿媳妇要离婚,原因是我儿媳妇要离,她在外面已有对象,她自己承认,可我们都没有证具。结婚才三年,现有小男孩一个由男方抚养,在成都有一套房,是父母在他们结婚前买的,儿媳妇嫁给我儿子一直就没有上班争钱,请问这事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视情况而定。在生活中,公婆与儿媳关系不和往往对家庭和谐产生很大的影响。就公婆“赶儿媳出门”这个事情来讲,其具体情形可能不止一种,要分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儿子儿媳住在公婆的房子里,因为公婆对自己的房子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他们愿意就可以让别人住,不愿意也可以不让别人住,所以将儿媳赶出门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障碍。但是如果公婆住在儿子儿媳的家中,公婆其实是外人,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无权赶走媳妇。
其次,如果公婆赶媳妇出门的意思是不承认媳妇的身份,要儿子和儿媳离婚,依据我国现有的婚姻法规定,任何人无权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即便是父母,再不喜欢儿媳,也没有权利要求儿子与儿媳离婚。是否离婚还是由夫妻二人决定。律师建议无论是儿媳还是公婆,相互多宽容、体谅,出现问题多交流、沟通,把家庭合睦作为第一要务才是明智之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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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小媳妇怎么处理
若儿媳借款逾期不还,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法院判决后如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持续拒绝履行可能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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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和儿媳妇的财产,儿媳妇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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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动手打婆婆怎样处理?
儿媳妇动手打婆婆的处理方式包括被打的一方寻求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的帮助,或者是被打者也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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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而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基本上是没有法律地位的。只有《继承法》中对丧偶儿媳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有所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除此之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强制性的规范可供遵守,只能依靠道德和习俗。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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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儿媳无直接法定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但若儿子先逝且妻子尽主要赡养义务,她可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公婆立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则依法能获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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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要离婚,儿媳能不要公婆陪?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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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名下有辆车,公公还能办低保吗?如果儿媳妇和儿子离婚,车子归儿媳妇这样可以办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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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有其他子女,未成年子女有母亲抚养的,不属于“五保”供养对象。rn
2,如果家庭收入抵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向户籍所地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审核符合当地低保领取标准的,按月发放低保费用。rn
3,相关规定:rn(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rn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rn(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规定:rn  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rn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rn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rn  
(一)配偶;rn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rn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rn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rn  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rn  第二十七条保障金额应当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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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打婆婆犯法吗
犯法。打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应予以相应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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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去世,儿子户口不在,儿媳妇户口在,儿媳妇可继承土地吗
[律师回复]
一,农村的集体土地是承包责任制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在承包期限内,当事人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使用),但是不能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2,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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