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人借钱没写借条又是亲属怎么办
在无书面借款凭证的情境之下,倘若有人向亲友进行了贷款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词、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来积累相关证据材料。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须要做到积极主动地提供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若当事人因故无法自行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他们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而人民法院则应根据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真相。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据,只要能够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并严格审查核实相关证据,法院便有可能依据这些证据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有人借钱没打借条怎样要
在面对此类情况时,首选途径应为与借款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法提起诉讼。
然而,请注意,假使缺乏充足的证据以支撑诉讼中的诉求,司法机构极有可能对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进而致使款项无法追回。
针对借款过程中并未出具欠据的情况,我们仍然有多种方式通过其他相关证据佐证借贷行为确实发生过。
例如,我们可以提供催款期间向借款人频繁拨打电话并现场录制通话内容的录音;
或者,申请在场的见证人为我们作证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
亦或是提供转账至借款人账户的汇款记录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有人借钱没有写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
当发生贷款纠纷时,尽管在借据中没有详细列出相关方的身份证号码,只要我们能够明确借款者的姓名以及其居住地址等足以将其与其他人员区分开来的关键信息,那么我们便具备了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然而,如果缺乏身份证号码,可能会在诉讼过程中带来一些额外的困扰,例如法院在向当事人发送传票等法律文件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困难。因此,建议您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尽量多地搜集有关对方的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等,这样有助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此外,您还需要准备充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等,从而提升您赢得诉讼的概率。
无书面借款凭证时,当事人可通过陈述、证词、电子数据等积累证据。需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证据不足可请求法院协助调查。法院将全面客观审查证据,以认定事实真相。无书面借据,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并审查证据,法院可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