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配偶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号条款之规范,夫妻间共同负担的债务主要涵盖了两方面:
1)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的债务;
2)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债权人能举证此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乃至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项负债便可被确认为是夫妻共同的责任。因此,若债务被定位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配偶提出诉讼并寻求债务偿还。但如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直接对配偶发起诉讼要求偿还。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为求偿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方可向配偶发起胜诉可能性更大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欠钱不还黑名单多久消失
在借款者未能按约偿还债务且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后,若仍未采取任何措施主动履行其还款义务的话,那么这一情况将永久存在,无法自动消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执行方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人民法院有权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首先,必须是已经全面、全额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法律义务;
其次,若双方之间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最后,法院也可依法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然后予以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欠钱不还可以用房产抵押吗
在处理拖欠款项的问题时,我们可考虑利用房产进行抵押来予以解决,但需充分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必须具备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无可争议性,同时应排除了其余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法律争议。其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正规完备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应该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担保合同,明晰约定还款的方式、时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然而,鉴于个别事例的特殊性质,这类操作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待偿债务与抵押财产之间的价值关系状况如何等等。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建议您在实际执行之前,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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