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又借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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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您发现身边的朋友未按时偿还欠款,那么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主体分别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就是您本人以及您的这位朋友。您需要明确地提出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朋友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详细陈述借款发生的真实情况以及相关依据。倘若您在撰写起诉书时遇到了困难,您完全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将其记录入案卷之中。
朋友借钱不还又借了怎么办

一、朋友借钱不还又借了怎么办

当您的好友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时,您可依法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原告的身份应为债权人,而被告则自然是欠款未偿的债务人——也就是您的好友本人。在诉讼请求方面,您需明确提出要求好友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诉求,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及其合理性。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困难,亦可选择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在执行程序中,如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列情况,例如您的好友表示愿意延迟履行债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执行程序暂停,那么执行工作将会暂时终止。若您的好友在诉讼过程中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除之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总而言之,若您的好友未能按时还款,您可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其归还借款。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中止执行的情况,您只需耐心等待中止情形消退后,即可恢复执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钱不还构成什么犯罪

1、在某些情况下,欠债不还拖欠贷款可能导致构成金融犯罪,即欺诈罪

被告人往往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和动机,他们利用借贷作为掩饰手段,从公共或者私人机构中窃取财产。

2、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涉及到的公私财产金额较大时,被告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可能被要求处以罚金

3、此外,如果涉及到的公私财产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五十万元以上,这些金额将被分别定义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朋友借钱不还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务必保存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例如借据文件、银行转款凭证等。然后,您可以考虑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注意,民事诉讼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因此建议尽早采取行动。如果借款方拥有可供执行的资产,您还可以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正式提交诉讼之前,您需要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明确表达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同时,您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一旦法院接受了您的诉讼请求并开始审理,最终将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如果您在诉讼中获得胜利,而对方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好友未按约还款,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及利息,并提供证据。口头起诉亦可,由法院记录。如遇中止执行情况,如好友愿延迟履行,执行将暂停。待中止情形消除后,恢复执行。总之,可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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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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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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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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