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能申请保全吗
若相关利益方当事人遭遇紧急状况,若不能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可以在启动诉讼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所地亦或是对此项纠纷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实施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提供担保。若未能提供充分的担保,则该申请将被裁定驳回。在债务人离世的情况下,若债务人的遗产或财产面临被转移、隐匿、毁损、灭失等可能危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债权人作为相关利益方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债务人的遗产或财产实施保全措施,从而确保其合法权益免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仍然具备申请保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债务人死亡继承人要怎么承担责任
关于继承故去之人遗产的人在债务方面是否需担负相应责任的问题,相关法律有着具体明确的规定如下:首先,若该继承人做出了明确表示决定放弃对债务人遗留财产的继承权,那么继承人便将无需承担其所继承的债务的偿还义务。
其次,假设继承人选择接受并继承了债务人所遗留的财产,那么其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用所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怎么证明继承人
倘若债务人离世之后,想要证实继承人的话,其途径大致如下:首先,应当深入研究并审查该债务人是否留下了有效的遗嘱文件。如果真的存下了合法有效且清晰明确地罗列了所有继承人的遗嘱,那么只要依照遗嘱中的顺序及权益,便能够达到证实继承人的目的。其次,对应的继承人可以查阅债务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以及殡仪馆所提供的火化证明等相关资料,以此来验证和确认债务人已经去世这一现实状况。再者说,举凡是能够准确核实并确认债务人亲戚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户口本、出生证明或者是结婚证等等,都有助于我们确定并查明他的法定继承人群体及其范围。倘若这些信息仍无法满足证实要求的话,甚至可能需要借助公证机关所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方能明确各继承人的真实身份。此外,继承人之间就继承财产问题达成的一致协议或公开声明,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有力的实证材料之一。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由于具体情境千差万别,因此所需的证明材料自然会产生差异。
若利益方遇紧急情况,须迅速保全财产以免损失。可在诉讼或仲裁前,向相关法院申请保全措施,需提供担保。如担保不足,申请将被驳回。债务人离世后,债权人仍可依此申请保全其遗产,确保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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