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某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则债务人可着力搜集并提交如下相关证据:
1.当事人声明:债务人对借款事项及偿付金额所作出口头确认。
2.书证依据:诸如借据、欠条以及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各类书面资料佐证借款事实及其详细情况。
3.证人证词:知情人士的见证性陈述,以此强化借款事实和具体金额的可信度。
4.电子数据:包括短信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方面的电子通讯纪录,以期通过这些媒介来证实借款事实上并确认其清偿金额。
5.物证印证:可能涉及到借款相关的各种实物资产,例如抵押物、担保物之类。上述所有证据均须经由法院查核确认有效后,方能视作判定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债权人应当尽速呈报各项证据,以全力支持自身所提出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钱不还立案了后果怎么处理
关于欠款未偿还案件的立案及后续处置方法
若对方并未试图推诿还款责任,仅是寻找各种借口来拖延还款日期,此时可考虑与其重新签署一份详细规定还款方式及期限的还款协议,此外,双方也应就此份协议约定,倘若协议期满仍未按约履行义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庭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2.在正式启动司法程序的同时,请求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即在启动司法程序的同时或者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操作,确保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能够顺利地追回欠款或财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三、欠钱不还立案后怎么做起诉
在涉及到拖欠款项不予偿还的诉讼正式立案之后,接下来我们应当着重关注并实施以下几个重要步骤:首先,我们有必要去搜集并认真整理与此案息息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借款协议、借据、银行转账凭证以及网络聊天记录等等,我们将这些资料进行统一的统计和整理,以此来确保每份证词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与本案的紧密联系。其次,我们需要精心撰写一份起诉书,在这份文件中,我们需要清晰而明确地阐述出我们的诉讼请求、事例事实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紧接着,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法院向被告方发出传票,以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和地点,并且务必准时出席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需要以准确且清晰的方式陈述事例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观点和提供的证据,我们也需要进行有力的反驳。最后,我们需要等待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若我方胜诉,但被告方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我们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借助于法院的强制力来追回所欠款项。
在民事诉讼中,若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可搜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通知及债务确认函等,以证明债务存在及未偿还事实,确保债权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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