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提起诉讼,须满足包含明确具体诉求以及事实、理由的法律要求。对于未签订借款合同之情形,银行能否展开追责诉讼活动,则需根据其手中所掌握的其他证据,以判断是否足以证明资金出借的实际情况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与否。倘若银行能提供诸如转账凭证、还款纪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辅助性证据,用以证实借款的实际事实,那么银行依然具备启动诉讼程序的资格,并可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诉。因此,缺乏正式借款合同并不是银行无法进行诉讼的唯一原因,关键因素还在于其诉讼请求是否得到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没有借款合同能转让债权吗
1、对于借款合同来说,债权是完全可以进行转让处理的,并且在进行这种操作时,必须首先征得债务人的明确同意。
在债权发生转让的情况下,作为债权转让的受益方,即债权人需要与债务人签署一份详细的转让协议,并且这份协议只有经过双方的确认和批准才能生效。
2、在关于债权转让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仅债权人享有通知权,也就是通知债务人的权利,而且这个通知是不能被撤销的,除非得到了受让人的明确同意。
3、在涉及到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权转让同样是可行的,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此外,即使从权利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实际转移占有,这都不会对受让人所享有的从权利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没有借款合同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在没有订立借款合同的情况下,仅仅拥有转账记录仍然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然而只依赖于转账记录这一项证据,可能显得证据不足且力度不够。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转账记录可以被视为资金交割的有效凭证,但是并不能直接证实该笔款项实质上是借款的性质。为了提升诉讼胜利的概率,您需要进一步搜集与之相关的其他有力证据加以辅助证明。例如,在聊天记录中对方是否显式地确认过此笔转账属于借款,或者有没有见证人能够提供他们亲眼目睹了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共识的证据等等。总的来说,仅仅依靠转账记录来发起诉讼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充实和完善证据链条,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需明确诉求和事实理由。无借款合同,银行能否追责取决于其他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资金出借和债权债务关系。若银行能提供转账凭证、还款纪录等证明借款事实,仍可启动诉讼程序。关键在证据是否充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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