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告会坐牢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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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债务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则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债权人的诉求满足该条款中所设定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将会依照程序进行审理并予以立案处理。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之财产,亦或是被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顿而无法承担债务等因素,此时人民法院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欠钱不还被告会坐牢吗

一、欠钱不还被告会坐牢吗

若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其应负担之款项,且债权人决定诉诸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之时,则债权人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只要债权人所提交的起诉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各项条件,该人民法院就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受理此案。然而,倘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诸如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是被执行人由于生活极度困苦而无力偿还原款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也会依法做出终结执行的裁决。实践中针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在执行阶段若发现债务人的确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到期债务,或者经核实发现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那么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正原则,可能会因其无法执行强制性权利而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即便债务人在经济方面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其所欠债务,也并不会因此承担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或“关押入狱”。除非债务人在整个事件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使得他面临刑事责任,否则仅仅是欠钱未还本身并不足以让债务人进入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钱不还用法律手段怎样解决

若他人借取借款却未能按时归还,经反复催促与协商仍无果时,建议您依循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首先,整理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其次,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法院裁定结果,要求欠款方履行还款义务;

再次,如果在判决后,当事人依然未按照规定偿还欠款,那么您便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最后,如果当事人明明具备执行法院判决的能力,但却故意拒不执行,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被起诉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通常情况下,倘若债权方起诉并最终胜诉,而您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债权方便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您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银行账户乃是一项重要的保全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能够顺利地获取到应得的赔偿金。然而,在法院决定是否实施银行账户冻结这一措施时,将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欠款数额的大小、您的偿债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若您接收到来自法院的传票或者相关通知,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深入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责任,并据此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此外,您还可以积极尝试与债权方展开协商,共同商定出合理的还款方案,从而尽可能地避免银行账户遭到冻结。

当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材料符合规定,法院将受理。但如遇被执行人无财产或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法院可终结执行。若债务人确无资产偿还或无力偿还,法院可能因无法执行而终结执行。欠钱不还不构成刑事犯罪,除非有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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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被告不还钱会坐牢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债务人拖欠款项且不归还之状况并不符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结案条件,那么,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对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与扣押,以及实施资产拍卖等。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偿付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规避偿债义务,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强制执行罚金或实施短期拘留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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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被告不还会坐牢吗
若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相关法律文件中所规定之义务,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各类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其出入境、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录入征信系统以及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的相关信息等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未明确指出此类行为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面临刑事处罚,即是否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民事债务纠纷通常被归类为民事案件范畴,并不涉及刑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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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可以告他坐牢吗?
[律师回复] 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子女的关系也不会消灭,父母仍然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一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那么离婚后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向,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能协商一致的话是最好的,可以避免矛盾再次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母子打骂爷爷饭不饭法,告,坐不坐牢?
[律师回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综上,开车撞死人并不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有几人在事故中死亡,司机在此次事故中应负什么责任,责任大小对刑事责任的承担也是有影响的,所以开车撞死人承担坐牢与否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事故大小和责任分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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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告诈骗坐牢吗
这个条款里面解释说,所谓的“诈骗”,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把别人的财物搞到自己手里。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有人借你的钱却故意不还,甚至通过编造借口或者隐瞒真相等等手段来偷走你的钱财,那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他只是不还钱,并不存在任何欺骗的行为,那这个就不能算作是诈骗罪。当然,如果这些行为涉及到了诈骗,并且金额比较大的话,按照我们刚才说的那个第二百六十六条,可能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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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被告了需要坐牢吗
比如,那个老赖死翘翘、一分钱都没留下来给别人、或者是失去劳动能力又赚不来钱等等,那这时候法院就可以做出决定,暂停跟这个案子有关的所有事情。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老赖可能就不用去蹲大牢了,因为执行程序已经结束了嘛。但是,如果那个老赖明明有钱却不肯还,而且也没有上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况的话,那他可能就要面临一些法律责任了,比如说要交罚款、被强制执行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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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一般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诬告陷害罪一般坐几年牢问题解答如下, 诬告陷害罪一般判几年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上是有规定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本条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处刑规定。
本条
第一款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处刑规定。依照本款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他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本款的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
5.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本罪成立。
本款所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被害人由于被错误地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使被诬陷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受到重大损害,或者使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害。依照本款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所说的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具体表现为对公民人身自已的一种威胁或者实际损害。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光单位与人员高发,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行为。
具体说包括以下三点:

一、诬告陷害必须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完全虚构犯罪事实。至于行为人是否也捏造了有罪证据,不影响本案成立。如果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或者其他错误事实则不构成本罪。

二,诬告陷害行为必须向有关机构或者人员高发,或者采用了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方法。告发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直接告发,也可以是匿名告发。

三,诬告陷害行为必须指向特定的人。也就是说,构成本罪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点的诬告陷害对象,而只是虚报案情,没有明示或者暗示是谁作案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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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牢宣告无罪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多少,这要取决于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后果,如果致当事人人死亡,国家赔偿数额上没有最高限制。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5月31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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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被告坐牢后还要还钱么?
欠债被告坐牢后还要还钱么,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坐牢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而偿还债务则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不会产生责任竞合的关系,而产生的是责任聚合的关系,行为人需要承担两种责任,具体的欠钱不还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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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被告人没能力还钱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债务人只是没有偿还能力是不用坐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会被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名单。确无可执行财产,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但是如果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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