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地域管辖权的规定普遍接受以下基本准则,即首先考虑被告的主要居住地点。如果被告为个人并拥有多个住所,其中之一与日常主要居住地不在同一处时,通常会将案件委托给被告的主要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而当被告属于团体性质(如公司、协会等)时,则有关审判权自然落在被告的注册或实际办公所在地的司法区域内。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原告与欠款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产生纠纷,此时被告若为个人且其主要居住地与其日常生活的场所并不重合,尽管超出当地的司法管辖权限,但原告仍有权选择以借款人主要长期居住的地方作为自己的诉讼场地,来提出相关指控。同样的道理若是被告为具有法人或其他团体性质的机构,起诉方也必须将诉讼发至被告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的法庭进行处理。因此,在涉及借款逾期未还的案件中,原告原则上无需亲自赴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而可以依据具体情況选择适当的法定管辖权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进行借贷纠纷诉讼过程中,所需列举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诉讼双方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若诉讼对象为个人,则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而若是企业或者其它团体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主体登记资料作为证明。
其次,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欠条以及还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最后,如果已经偿还了借款,那么就需要出示相关的收款收据或者每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以作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需要怎么起诉
针对借款方在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肯归还贷款的问题,当我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时,以下是一般的诉讼程序步骤:首先,我们需要精心撰写一份起诉书,其中需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阐述借贷关系形成的基本背景和理由。另外,我们也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QQ聊天记录等等。接下来,我们需要将上述起诉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至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处理。通常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的法院都有权对该事件进行审理。在法院正式受理并收到我们的起诉材料之后,他们将会向被告发送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此期间,若被告方没有出庭应诉,那么法院依然具备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结果的权力。一旦法院的判决正式生效后,若对方依然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我们便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作为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诉讼过程可能会耗费较长的时间和产生一定的费用,因此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在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权通常根据被告的居住地确定。对于个人被告,若其有多个住所,则案件通常由主要居住地法院审理。对于团体被告,则在其注册或实际办公所在地法院审理。在借款纠纷中,原告可选择适当的法定管辖权法院起诉,无需亲自赴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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