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什么属于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款之规定,所谓遗产者,乃是在尊亲属离世之际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剖析无主财产范围之时,务必结合已婚人士及其家属共享的财产以及家庭共同财产予以综合考量。若该类遗产涉及夫妇共有财产,应先行划分该财产之一半归属于其配偶所有,余下之部分方能作为被继承者之遗产。反之,若此类遗产涉及家庭共有时,则需在先划分他人应得之财产后,再行进行遗产分配处理。故而,当债务人生殁之时,其所归属之遗产覆盖对象不仅涵盖负债人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机动车、现金储备、股票证券、债务证券、知识产权等财务资产,还囊括了债务人和其配偶共享之财产内属于负债人的那一半份额。另外,债务人生前所拥有的家庭共享财产中的专属份额,亦被纳入到遗产范围之内。关于无主财产的具体范围,需视实践状况及相关司法规定予以定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还款责任怎么判
当然,当借款人离世之后,他所欠下的债务并非会自然消散无踪。
在有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即使借款人已经身故,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借款人已经与世长辞,其遗孀和子女也不能够因此而免除对贷款的还款义务。
此外,如果借款人在去世之时还留下了财产作为遗产,那么当其继承人选择接受遗产并且未表明放弃继承权利时,他们就必须承担起偿还死者生前债务的法律责任,这种偿还义务的范围将仅局限于他们所继承的财产价值的实际范围之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咋办手续
当借款人离世之后,担保人为履行其在担保合同中所承担的法律职责很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困难。为了避免陷入困境之中,保证人必须尽早采取必要措施,了解一些关键性步骤:首要的任务是仔细阅读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详细条款,明确自身所负责的担保范畴以及担保责任的大小。其次,应当主动与债权人取得联系,了解他们对于该笔债务的处理意愿和计划。接下来,要确认借款人是否留下了任何遗产,以及这些遗产的分配状况。如果发现借款人确实留有遗产,那么担保人可以向遗产继承人提出要求,让他们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然而,如果遗产的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债务,那么担保人可能仍然需要承担剩余部分的还款责任。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担保人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等,为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做好充分准备。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担保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深入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能够做出更加明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决策。
遗产指尊亲属离世后留下的合法财产。无主财产需考虑已婚人士及其家属共享财产。涉及夫妇共有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余下为遗产。家庭共有财产需先分他人应得部分,再分配遗产。遗产包括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机动车等,及其配偶共享财产的一半份额和家庭共享财产中的专属份额。具体范围依实践和司法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