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限期还清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凡原告欲提交法院予以审理之案件,均需具备特定且实实在在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真实依据与充分理由。如若债务人拖欠款项未予归还,那么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将此时机作为原告,向法院递交诉讼状请求对方履行偿债义务。如此一来,诉讼请求可被清晰地表述为要求借款人务必在约定时限内偿还所借之款项,而这恰恰是具体诉讼请求所需要满足的关键因素。正因如此,债权人有权依法诉请借款人限时偿还所有赊欠款项以维护自身权益。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限期还清吗

一、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限期还清吗

在进行诉讼活动时,原告提交的诉状须满足极为严格的法定条件。

其中包括必须详细列举特定的诉讼主张与事实依据以及给予充分的法律论据来支持其理由。倘若债务人蓄意拖欠借款,那么债权人作为原告便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并明确表示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所负债项。诉求中亦可明确提议,希望被告能够于一定合理期限内全额支付欠付的债务,如此处理方能满足实质性的诉讼请求之规定。因此,债权人是有资格通过司法途径向被告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被告在指定时间内必须偿清所有逾期款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钱不还十万块坐牢

就借款对象在偿还借款期限内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而言,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其次包括进入调解程序以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若对方明确拒绝商谈及执行调解结果,便可考虑申请支付令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诸如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作为支持其诉求的依据。

对于持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但并未载明债权人身份的当事人来说,只要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予以立案受理。

然而,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话,那么法院将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可以用房产抵押

在处理拖欠款项的问题时,我们可考虑利用房产进行抵押来予以解决,但需充分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必须具备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无可争议性,同时应排除了其余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法律争议。其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正规完备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应该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担保合同,明晰约定还款的方式、时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然而,鉴于个别事例的特殊性质,这类操作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待偿债务与抵押财产之间的价值关系状况如何等等。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建议您在实际执行之前,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诉讼活动中,原告提交的诉状须严格符合法定要求。诉状需清晰陈述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须确保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合法,否则将影响诉讼进程。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应仔细核对,确保诉状符合要求。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限期还清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5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清港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
清港起诉欠钱不还,借款人应该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可以去欠款人的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以下是关于清港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的问题相关整理,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破产清算期限
[律师回复] 破产清算期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律师回复]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非破产版):
一、公司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也可以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最少3人。
二、清算组成立后到工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备案。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进行清算组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股东会关于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其他专业人员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报纸公告并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四、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如果发现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五、办理国、地税务局得完税证明。
六、公告满30日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七、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或主管部门确认。支付清算费用后(包括清算组成员、聘用人员的报酬,管理、分配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按下列顺序:
1、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
2、税。
3、公司债务(未到期的也算,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4、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八、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财产账册、报股东确认或主管部门确认。
九、上述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10内进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1、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2、股东会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经确认的开始日至结束日的负债表、财产清单。
5、国、地税的完税证明。
6、经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2份,并有清算组成员签字、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
十、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注销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
3、经股东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国、地税的完税证明。
6、公司三次公告的报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维护民事权益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是自权利主体知晓或是应该知晓自己受损权益,且义务方应承担责任之日起算。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主体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律师回复]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如下:1、清算组在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2、办理清算组备案;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4、登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5、制作财产清单;6、指定清算方案、经股东会确认后执行;7、执行完毕,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起诉限制什么
想要打官司要回别人欠你的钱,那么得满足这些条件:首先,你就是那个债权人,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这事跟你有直接利益关系;其次,就是要有那个欠你钱的被告,也就是借你钱的那个人。还有就是你得有个明确的要求和说清楚为啥他该还你钱以及咋回事;最后,这个案子得在法院管,还得是能审理这种事的普通法院。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无限清偿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中的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欠钱不还起诉有期限吗
你要是借人钱结果人家就是不还的话,别急。告他们也是有限期的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只有三年的时间可以行使自己的维权权利。但是,假如说你在这整整三年里跟他们提过这个事情,比如说让他们赶紧把钱还回来,那从那个时候开始,你的上诉期限就得重新算了。所以,我还是希望你一旦发现别人没准时还钱给你的话,那就赶快找个懂行的律师去保护你自己的权益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中的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中的破产清算
(一)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注意:
(1)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会计,并出具资不抵债的鉴证报告;
(2)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如下材料:
a、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
b、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
c、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
d、公司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
e、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
f、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g、银行帐户情况;
h、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申请目的;
c、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d、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c、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d、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解除公司财产保全措施并中止有关执行程序;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二)制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1、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注意:
(1)方案中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a、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其中,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b、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给与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该等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参照普通清算相应部分执行;)
c、公司欠缴的税款;
d、破产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除非主动放弃优先受偿权)应当在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即应当按照担保的情况,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处理该等债权,该等债权不受上述清偿顺序的限制。但是债权超过担保值部分应当按照破产债权来处理,即严格按照上述清偿顺序来进行,且不可随意进行抵偿。可根据最后债权人受益额度对公司债务进行相应抵偿。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司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5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中的普通清算
[律师回复]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起诉得多长时间能还清
债务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还钱时间的长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法院的执行效率等。如果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比较好,也愿意配合,那么一般在裁决生效后很快就能还钱了。但是,如果债务人逃避责任或者没有足够的资产来还钱,那么兑现过程就会拖得很长,增加很多不确定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括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非经营所得的财产权益,如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等。
考虑到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合伙人出资的不同情况,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既可归合伙人共有,也可仍归出资人个人所有,由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协议时商定。通常,合伙人是将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投入合伙企业,其出资财产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不属于出资人个人所有。合伙人也可将其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来用于出资,较为常见的是以财产使用权出资。当合伙人仅以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全体合伙人对该项财产仅共同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它仍属出资人个人所有。但是,由于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需要,要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对出资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而不是由各个合伙人对其出资的财产单独进行分散管理和使用。因此,合伙人将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其出资的财产虽不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但却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的财产。
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是共有财产还是共用财产,决定了对该财产的不同处理办法。当出资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时,如果其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出资人无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而只能与其他合伙人一起,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来收回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出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在返还出资原物后,如果合伙企业还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出资人还有权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参加对剩余财产的分割。此外,当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时,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那么该项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那么该项财产不能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而应作为出资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先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括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非经营所得的财产权益,如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等。
考虑到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合伙人出资的不同情况,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既可归合伙人共有,也可仍归出资人个人所有,由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协议时商定。通常,合伙人是将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投入合伙企业,其出资财产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不属于出资人个人所有。合伙人也可将其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来用于出资,较为常见的是以财产使用权出资。当合伙人仅以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全体合伙人对该项财产仅共同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它仍属出资人个人所有。但是,由于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需要,要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对出资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而不是由各个合伙人对其出资的财产单独进行分散管理和使用。因此,合伙人将其财产的使用权投入合伙企业时,其出资的财产虽不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但却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的财产。
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是共有财产还是共用财产,决定了对该财产的不同处理办法。当出资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时,如果其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出资人无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而只能与其他合伙人一起,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来收回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出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其出资原物。在返还出资原物后,如果合伙企业还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出资人还有权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参加对剩余财产的分割。此外,当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时,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那么该项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出资的财产为合伙企业的共用财产,那么该项财产不能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而应作为出资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先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有限公司债务怎么清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案情: 3月,王某以赊账的方式向同村的乡亲们收购了价值87万余元的花生,销往某食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让她没想到的是,该公司却未兑现货到付款的承诺。至今,仍拖欠王某近20万元的货款。于是王某向人民提讼,要求该公司股东孙某返还其全部货款。 一、何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所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需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所做出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 我国《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法条表明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本案中,孙某作为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若其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于公司财产之外,孙某就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须返还拖欠王某的20万元货款。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该怎么办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本案中,若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作为债权人的王某也可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限期还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