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起诉三次怎么办
依照第五项相关条款的明确指示,当涉及到先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的情况时,如若当事人再度提起诉讼,法院应首先向原告告知其有权申请再审,除非是在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前提之下。因此,在欠款未偿还的案件中,倘若法院已经作出了相应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并且已经生效,那么在无新的情况或新理由出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应该先告知原告有权利申请再审,而非直接重新受理此案。若原告仍然坚持提起诉讼,法院则可根据上述规定拒绝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欠钱不还起诉不到法庭怎么办
1.若法院裁决下达之后,债务人依然未能偿清欠款,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项裁决,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很可能因为抗拒执行相关法律而面临刑事指控;
2.当法院正式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其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股票证券以及银行储蓄账户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3.倘若经查证,债务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之财物且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那么债务人将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还款等不良信息,同时也会受到高额消费限制以及出境限制等严厉措施的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之相应规定,关于债务未清偿之纠纷进行起诉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首先,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关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具有独立资格的实体或组织;其次,本诉案件的被告也需明确,即指控债务未清偿的债务人;再次,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均应清晰明确,譬如是何种类型的债务以及其对应的确切金额等相关细节;最后,该诉讼请求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且应当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务必确保借款事实清晰明了,并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诸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第二,请留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而言,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三,请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将拥有此项权力。总的来说,只要上述条件得到满足,您便可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第五项条款,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当事人再诉,法院应告知原告有权申请再审,除非法院已准许撤诉。欠款案中,若无新情况或理由,再诉时法院应告知原告再审权,原告坚持起诉,法院可拒绝受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