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还威胁人家怎么办
若有人借了财务后拒不归还,甚至以威胁相逼迫债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行使权利要求债务人即刻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自身声誉,且可依法索赔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若债务人无视还款义务的存在,债权人便有权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强制债务人偿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以及对因受其威胁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借款期限已明确,则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债务人须严格遵守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若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总而言之,债权人有权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与此同时,债权人也应积极搜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威胁行为的证据等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为自己提供有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的一般如何处理最好
关于借款催讨未果而提起诉讼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债权人需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诉状以及与之相关的证据资料;其次,获得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符合立案法定条件的案件将会正式立案处理;做得更加详细的是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诉状副本之后,会将其原件送至被告人手中;再次,被告人须有义务书写书面反驳材料作为答辩状;最后,进入到庭审程序阶段,法院会根据案情展开全面审理,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三、借钱不还还总借钱的人怎么办
面对此类情况,首先必须确保情况恶化之前尽全力收集和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例如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等。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您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还款的具体日期和方式。然而,如果经过努力之后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作为借款方则有权利向当地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在正式提起诉讼之时,您需要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将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严谨的审理和裁决。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得知或者应该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开始承担责任之日起算。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时效期内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超过时效而导致失去胜诉的机会。
若债务人拒还借款并威胁,债权人可依《民法典》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声誉及索赔。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诉,强制其还款、付息及赔偿。据法第六百七十五条,债务人应按时还款,逾期则债权人可要求合理期限内偿还并付息。债权人应使用法律手段如诉讼、保全,并保存合同、凭证、威胁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