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10-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关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土地登记的申请方(即使用者)需要携带相关的土地权利源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正式的申请。以下是具体的步骤:首先,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关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土地登记的申请方(即使用者)需要携带相关的土地权利源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正式的申请。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首先,土地登记申请。此环节包括三个步骤:

(1)收集相关的政府批复和批准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许可证;

(2)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获取的合法性证明;

(3)企业单位需附上土地使用者的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以供参考。

其次,地籍调查。这一阶段需要对您准备用于登记的土地场地进行实地勘测,调查核实其边界、权利性质、界线走向、面积大小、用途范围以及使用者的基本信息。您在这个过程中将被要求确保宗地与相邻土地的边界清晰,不存在争议并在得到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

再者,土地权属审核。这一步骤主要由土地登记机关对您所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相关权力源证明材料和经过地籍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进行仔细审查,这是决定申请土地登记者的土地所有权是否被批准的法律程序。

最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当所有步骤完成且审查通过后,土地登记机关将会为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一重要概念,我们有着如下详尽的解读:

这一行为乃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特定角色,将某一确定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之内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并且接受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所缴纳的土地使用费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具备以下几点显着的法律特性:

首先,出让方的主体必须具有特定性,即只能是国家;

其次,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仅包含了有偿付出,同时也设定了相应的使用期限以及附加条件;

第三点,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正式的、需要书面形式法律行为;

最后,我们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乃是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普通民事合同的一般规则。

此外,为了使大家更为深入的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实现方式,我们还详细介绍了其主要形式——协议、招标以及拍卖。

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提高您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的认识水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三、土地使用权法院怎么判

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事例的裁定结果,其背后的影响因素复杂多样。首当其冲的是需要明确该宗土地的根本性质、其初始来源及其现今的使用状况,同时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关键信息。若相关方能凭借合法的途径获取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佐证,那么法院通常会给予相应的保护。然而,若是涉及到权属方面的争议,如一块土地上存在多个权属证书或者未经法定程序进行的土地流转行为等情形,法院将会对各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其中可能涵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登记备案资料及其实物使用情况等各种证据。针对因土地征收引发的使用权纠纷,法院则会重点评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与否,以及补偿标准是否公正合宜等等重要因素。总而言之,裁决结果的最终形成,必须结合具体的事例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为了给您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如下:作为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至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政府批复、权属证明、转让协议及原证书等,还需提供身份证明。经地籍调查核实后,登记机关将审核权属并决定是否登记。审核通过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5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首先是需要收集相关的材料,比如说土地登记申请书,还有就是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和户口本,之后就是将这些材料递交给国土部门,会有工作人员来进行地籍调查,最后颁布证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单,怎么去换土地使用证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证的新旧不影响土地使用证的效力。但前提是,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一旦过了有效期就需要换证了。另外,旧土地使用证可能在办一些业务的时候会受阻,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流程如下:
1、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只需缴纳工本费和测绘费即可。
(
1)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
2)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
3)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扩展资料: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申请续期: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时间
办理限20超30依据:根据《土登记办》第十九条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土登记申请起二十内办结土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批准延十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商品房在建设时,开发商是先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建设的,也就是大国土证,交房之后开发商拿大国土去办理产权证,产权分下来后再分配小国土证,也就是分配到各个业主手中的国土证,是开发商统一办理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入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出让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必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后立即取得,这就引出了该土地出让金如何核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取得。这时,实际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经确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权总价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总价与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差额部分贷记“应付款”科目。同时,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摊销。二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结清,所以列入无形资产后,不会再变动(除了摊销),但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土地面积有时可能会与土地使用权证有出入。而资产是指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土地出让金既然已列作无形资产,应当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线法)予以摊销。摊销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的年限确定。届时,土地面积按照实际进行调整。三土地出让金未支付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对此,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既然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确定,款项亦未支付完毕,可作挂账处理;其二,虽然权证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权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会计处理,应当暂估入账,并按暂估入账数及暂估的使用年限开始摊销,待权证取得后,再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内作调整。这样处理,比较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了一块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国土资源局派人实地调查以后还会进行权属审核,在填写了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以后,申请人凭借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买土地使用权也分成我们向国家买,和公民之间的这种有偿转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年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下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 1、你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你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拆迁后政府返还的集体安置地的房子。 2、你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给你,年限从你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二、不动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人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那一栏的土地使用年限绝对是有的,如果没印上去,拿着产证和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去询问,这是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提交的有关土地权属性质不清楚或没有取得方式等等,所以房产登记机构无法将土地信息录入产权登记系统,产权证书也就无法显示土地信息。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证书,可以持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将土地信息在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 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 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2、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3、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土地证有什么用? 土地证可以证明土地所有者对该地块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土地证上会注明土地所有者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信息。如果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证,那就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五、房产证怎么补办?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8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土地使用证作用:是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1、能够有用维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2、能够确保房产转让中触及的土地运用权的法令效能。3、能够有用表现房地产的实践价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养殖户土地使用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养殖户土地使用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解答如下, 养殖户土地使用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农业企业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1、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个人和企业,以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2、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4、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此项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和生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
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可知,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