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离婚事宜,欲实现财产保全功能,首要步骤即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必须明确阐述欲实施保全之具体财产范围及其充分且合理之理由。其后,受诉人民法院将对此类申请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若经审理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要求,则有可能依法裁定准许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可能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如因保全措施不当导致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申请人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防范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藏匿或者损毁夫妻共有财产,从而维护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离婚时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方式怎么办
离婚诉讼期间要求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所采用的常见保证手段包括现金担保、物资保障(如房产等)以及保函担保等几种形式。现金担保即指直接缴付一定额度的货币资金作为担保;而物资保障方式则需确保用于保障的物资其实际价值能够完全覆盖待保护财产的价值所在;
至于保函担保,即是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书来提供保证。具体选择哪种担保策略,应全面考虑自身的收入与财务能力以及其实施的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离婚时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在婚姻终止的过程中,对于财产是否进行分割这一问题,确实存在争议空间。倘若夫妇二人达成共同协议,确定暂时将财产事宜搁置不予处理,那么这种方式也是合法合理的。
然而,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在无明晰规定的情况下,此类做法很有可能导致未来出现纷争。例如,某一方在离婚之后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尚未分割的财产,这样的行为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为防离婚期间财产转移,需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阐明保全范围及合理理由。法院将审查申请,符合条件者可裁定保全措施。申请人可能需提供担保,以防保全错误造成损失。此制度旨在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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