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转了10万给父母治病可以吗
离婚前将 10 万转赠父母治病需依实际情况分析评估。若 10 万是夫妻共有资产且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账,离婚时可能被视为恶意转移财产,影响分割。但如能证明用于父母紧急医疗且转移合理必要且善意,或可能被认可。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一方有隐匿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或一方亲属重疾需治另一方拒付费用时,任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离婚前转了10万给父母还账合法吗
解约前,双方转移10万资产至父母名下偿债,合法性需综合考量。若源自共同财产且未经对方同意,此行为或违法。《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处理,单独处置属违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等,均需双方同意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破裂之前,若未获得伴侣的首肯便擅自将夫妻双方所共有的十万元资金无偿地转让予其父母以偿还彩礼债务,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恶意转移。在进行离婚财产分配的过程中,法院极有可能据此判定该方应少得或不得分配到相应的财产份额。然而,倘若能成功证明这笔款项实际上属于个人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情况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前转10万给父母治病是否可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这1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而擅自转移,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但如果能够证明这10万的用途是用于父母必要的医疗救治,且款项的转移是合理、必要且善意的,那么有可能被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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