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承兑汇票提示承兑期限是多久
对于远期汇票来说,持票人必须在签发日的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出承兑申请。如果未能满足上述期限,那么持票人将会失去向前手进行追偿的权利。至于即期汇票,则不需要进行此类提示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二、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有何区别
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汇票的差异之处
1. 所依赖的执行机构差异:银行汇票必须由金融机构,即银行进行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可以由银行之外的付款人来履行其承兑责任。
2. 开出票据的实体有所区别:在银行汇票中,出票人通常为银行;
然而,在银行承兑汇票中,出票人则主要是商业主体。
3. 承兑期限上存在差异:银行汇票通常是即时支付的,无需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需要经过承兑环节。具体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负责承兑,其付款期限可根据交易双方的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三、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法律程序的标准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由客户向银行递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待银行审批通过后,便与该客户签订承兑协议,接着向客户销售其银行承兑汇票产品;随后,出票客户会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事先留存在银行的印章;在此过程中,客户还需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最后,客户将收到已经完成承兑手续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可自由进行汇票的流通和使用;当汇票进入付款期限时,收款人需要手持银行承兑汇票前往其开户银行办理委托付款业务,并向承兑银行收取应得的票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对于远期汇票来说,持票人必须在签发日的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出承兑申请。如果未能满足上述期限,那么持票人将会失去向前手进行追偿的权利。至于即期汇票,则不需要进行此类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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