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土地经营权侵权争议,先确定侵权行为及证据,如合同、证书、证人证词。尝试与侵权方对话解决,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或直接起诉,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所有权的区别在哪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是核心权益,决定土地最终归属。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掌控与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指依法运用、开发土地,如转让、赠与获取使用权限,用于建筑、农业等。土地经营权则侧重于农业和商业活动,如流转后,受让方有权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三、土地经营权是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经营权并非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其着重强调了对土地进行经营以及获取收益的权力,例如将土地租赁用于农业生产及商业经营等各类活动之中。然而,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则更为广泛,它不仅仅局限在土地的经营方面,同时也覆盖着如建设、开发等多种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处理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首先要确定侵权的事实和证据,比如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相关的证人证言等。可以尝试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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