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哪个责任大

最新修订 |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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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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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人就是那种有民事权利和能力的组织啦,它能自己享受权利,也得自己承担责任呢。而实际控制人呢,不是直接的股东,但却能实实在在地影响公司的运营哟。到底该谁承担责任呀,这得看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条呢。要是因为违法操作是法人做的决定,那法人就得承担更多的责任啦。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哪个责任大

一、法人实际控制人哪个责任大

法人,即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独立拥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而实际控制人,则是指尽管并非该企业的直接股东,然而透过投资关系、达成协议或制定其他有效的安排方式,得以实质性地影响乃至掌控公司运营行为的人士。关于责任分担问题,我们无法简单地断言法人与实际控制人中哪方应承担更大的责任,而这将取决于特定的情境以及相关法定条款。通常情况下,若公司的违法操作乃法人蓄意或者经过其决策所为,那么法人务必负担更大的责任;

然而,假如实际控制人充分运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操控实力,引导公司进行非法活动,那么实际上控制人也必须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举个例子,在涉及金融犯罪领域,假设实际控制人为实现个人利益,指令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等勾当,实际控制人将为此类行为承担重大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法人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关于董事高管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定义,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基于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借予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出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数额巨大且用于营利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行为。预设的立案标准主要考虑到违规资金的金额以及时间两个关键元素。具体的违规金额在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但通常情况下,违规金额需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法人挪用资金罪财务有罪吗

关于上述罪犯,根据法律法规,应处以最低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或者拘役制度;如情节恶劣,则处罚将升格到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挪用公款数额极为庞大且拒不归还,则可能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治。在此,我们需要强调,如果挪用公款的数目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那么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范畴。对于借助挪用来从事盈利活动以及未能成功退还公款的情况,不仅要考量被挪用的公款数量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公款数额中不包含从挪用到案发时产生的利息部分。

至于盈利额的规模大小,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分子的行为动机进行判定;而当案件发生之后,行为人是否主动积极地退还公款,并不能改变其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这一事实,不过,退回赃物的行动终究可以作为具体行刑时的酌情考虑因素之一。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人指具备民事权利及能力的组织,独立享有权利并担责。实际控制人则指非直接股东但能实质影响公司运营者。责任分担取决于情境和法条。若违法操作由法人决策,法人应承担更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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