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护照内享有与原本保持不变的工资福利待遇,该待遇由所属单位按月全额发放。此处所提及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伤害之前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水平,而非包括加班费用在内的所有收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所谓的"三期"主要指向误工期、护理期以及营养期。这三个期限的赔偿标准,会依据受害者的真实情况,诸如伤残等级,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考量。一般而言,误工期的赔偿数额将以受害者由于受伤而产生的实际误工损失为基准;而对于护理期的赔偿额度,则需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或者当地护工的平均薪资水平;至于营养期的赔偿金额,则会参考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必须经过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才能予以确认。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赔偿三期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有“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依诊断证明或司法鉴定,赔偿按实际收入损失算。护理期确定类似,费用依护理人员收入等。营养期综合考虑建议及规定,营养费依当地情况调整。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工伤理赔期间,您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应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全额发放。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工伤前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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