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先需支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剩余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首要偿还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税款。确保各项必要开支与员工福利得到优先保障,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了属于什么
如若公司宣告破产,那么其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被依法解除。
在这一情形之下,企业将有义务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金额的支付将依据劳动者在该企业中所服务的时间,按照“以一年为期限”的方式进行计算,即每多服务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至于那些服务超过六个个月但未满一整年的员工,赔偿金额则以同样的方法向上取整,即按服务一年的标准计算。
反之,如果员工在企业中服务不满六个月,企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象征性地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破产了,员工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当企业面临破产后,针对雇员的赔偿往往会设有特定的时限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破产清偿的整个过程当中,负责处理事务的管理人员必须于破产程序结束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拿着由人民法院发布的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决书,前往破产人原先的注册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与此同时,雇员也应该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之内,向管理人员提交他们的债权申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请求。若雇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债权申报,那么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的话,在此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将不会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雇员们需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赔偿申报工作。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应当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即使公司破产,依然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追讨债务。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所有债权,债权人可能只能按照债权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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