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人遭到刑事拘留,并不应当一律视为对其进行了逮捕。事实上,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自管辖之刑事案件在调查过程中所遭遇之法律规定之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罪犯或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临时性人身自由限制行为。而逮捕则属于检察院与法院批准或决议,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项行动,旨在针对有确凿证据证实确有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通过采取取保候审仍无法有效避免其继续对社会造成危害,应立即予以逮捕。在此,当某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倘若相关案情未达逮捕之标准,则可能会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拘留之后应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实行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当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可进行如下事项操作:
首先,务必迅速向负责案件处理的执法机构详细了解涉嫌的犯罪罪名及相关案件情况;
其次,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会见嫌疑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向执法机构提出专业法律建议等;
此外,家属应保持镇定,避免对司法机关正常办案造成任何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拥有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程序的可能性,然而,这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一般来说,如果被调查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经过判断,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又或者被调查人由于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亦或是正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安全隐患;而对于那些羁押期限届满,相关案件尚处于未决状态,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这些都可以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然而,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況作出全面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非逮捕,是公安、检察院对管辖刑事案件紧急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逮捕需检察院、法院批准,针对有确凿证据、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危害的嫌疑人。拘留后,若未达逮捕标准,可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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