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后债权人的钱怎么办理退回
破产重组后,债权人资金依方案处置,企业资产与负债经全面评估重组。若企业重组成功并恢复偿债能力,债权人将按方案获偿。反之,若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债权人可能仅获部分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破产重组后原企业是否存在
破产重组后,原实体常存。此过程针对资不抵债企业,依法进行,引入新投资、调整债务、优化资产,旨在重生。主体保留,但经营与财务巨变。股东权益或调整,债务或获豁免重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三、破产重组后公司还能持续经营吗
企业破产后的重组旨在恢复持续经营,通过深度调整债务、资产架构,助其克服财务困境,重振盈利与偿债能力。重组计划包括债务重组、业务调整与资产处置,依据企业实情制定。高效执行并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管理水平,企业可望焕发新生,持续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重组后,债权人的钱通常按照破产重组方案来处理。在破产重组过程中,会对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重新安排。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通过重组获得了新生并有能力偿债,债权人可能会按照重组方案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逐步获得清偿。但如果重组后企业的资产仍然不足以全额偿还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只能获得部分清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