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之后会怎么样
破产重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近确立的一项制度,其宗旨在于挽救那些或许已经具备破产要素,但仍然拥有重生希望的企业。经历了破产重组后,这些企业将有望实现东山再起。具体而言,破产重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调整企业的债务架构,降低债务负担,从而使企业得以在财务状况更为宽裕的环境中重新制定、调整其经营战略;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对企业的资产配置和业务运营进行重组与优化,以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益及市场竞争力。在破产重组的过程中,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与限制,以确保重组方案的顺利推进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破产重组之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好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破产重整乃至关重要的一环,涉及到债权与债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次破产重整过程中,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往往遵循如下原则:首要原则是针对债务,将根据重整方案进行合理调整,这其中可能涵盖债务减免、债务延期偿还以及债转股等多种方式;
其次,关于债权,则需依据法律所规定的清偿顺序依次予以清偿。一般而言,有担保的债权将享有优先清偿权,随后是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接下来是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以及税费等,而普通债权则排在最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三、破产重组之后一年之内会再破产吗
在经历破产重组之后的一年时间内,企业是否有可能再度陷入破产境地,这主要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例如企业在经过重组后的运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等。倘若企业在完成破产重组之后,并未能够成功地对其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的改进,亦或是无法有效地摆脱财务困境,甚至是遭受到了一些无法预料到的重大负面影响,那么它依然存在着再次面临破产风险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破产重组旨在挽救濒临破产但有重生潜力的企业。通过调整债务架构、降低债务负担,以及优化资产配置和业务运营,企业有望实现复苏。过程中,日常经营或受监管,确保重组顺利进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