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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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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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突然被解雇还被扣薪资,这种情况一般是违法的。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不过离职得按程序来。要是没按规定导致雇主有损失,雇主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直接扣工资。只有在合同里明确规定并且合法的情况下,雇主才有权利扣薪。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雇主没有随便扣劳动者工资的权力。
突然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

一、突然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者因突发状况而被迫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其应得的薪酬遭到扣除,此种行为通常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之规范。多数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之权力,然而需遵循特定的程序机制。若当事人未依照既定规范流程宣告离职,且由此为雇主带来财务上的损失,雇主有权请求赔偿,但不得径行从劳动者的薪资中扣除相应款项。除非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该等约定并未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雇主无权任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如下:若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需注意,该平均工资应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未提前通知突然辞职被罚款合法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对未提前通知突然辞职的员工进行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的义务,但这并非是罚款的法定事由。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因未提前通知辞职而需罚款的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视为合法。

然而,若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就对员工进行罚款,员工有权拒绝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未提前通知突然辞职被罚款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劳动者突遭解雇且薪资被扣,通常违法。劳动者有择业自由,但需按程序离职。若未按规范导致雇主损失,雇主可要求赔偿,但不得直接扣工资。除非合同明文规定且合法,否则雇主无权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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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扣工资吗
通常员工因突发状况辞职或离岗,薪酬待遇不应被扣除。企业需按合约准时支付工资,非法扣减或拖欠需承担法律责任。员工不辞而别,已付出的劳动报酬不应被剥夺。企业应了解离职原因,尽快解除劳动关系,规避纠纷和风险。员工不当离职造成损失,企业可依法要求赔偿。企业擅自扣减薪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诉或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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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突然被辞退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突然被辞退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补偿也不同:
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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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吗
员工突然辞职是否能拿到工资,取决于辞职的性质和程序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可以拿到工资。以下是一些关键点:提前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如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如果是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在离职当天通知雇主。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的辞职,员工应提前3天通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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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今天正常上班,无缘无故的公司忽然要辞退我,我搞不清楚,突然辞退赔偿金该怎么算呢?
[律师回复]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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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扣多少工资?
若员工突然离职,那一般要扣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来进行扣薪,不能因为员工突然离职就不给工资,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了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员工支付报酬,不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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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我工资吗
[律师回复] 对于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我工资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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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了突然辞职有补贴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所谓突然离职,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
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突然离职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突然离职的,向用人单位突然提出离职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突然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或者不告而别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一年半突然辞职有工资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所谓突然离职,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
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突然离职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突然离职的,向用人单位突然提出离职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突然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或者不告而别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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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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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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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突然离职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突然离职的,向用人单位突然提出离职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突然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或者不告而别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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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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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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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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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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