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最新的离婚房产分割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即以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占房屋总价之比,乘以离婚当时该物业的市场价格;
或直接用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付出的贷款除以实际支付的总房价,再乘以离异时该物业的市场价值,即可得出共同还贷部分或增值部分的具体数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分割?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及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定房产的原始价值,这通常以购买时的价格及相关税费等为依据。然后,计算离婚时房产的市场价值,减去原始价值即为增值部分。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无特殊约定,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例如,房产原始价值100万,离婚时市场价值200万,增值100万,双方各分得50万。但若能证明一方对房产增值贡献较大,可适当多分,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总之,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进行认定
离婚共同债务通常依据以下原则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借款用于购房,此债务即为共同债务;但若一方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现行离婚房产分割计算方式:根据共同还贷部分占房屋总价比例,乘以离婚时物业市场价,得出增值部分;或直接以婚姻期间共付贷款除以总房价,再乘以离婚时物业市场价,得出共同还贷或增值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