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数额的认定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诈骗罪行金额界定考虑三要素:一、实际骗得财物价值,既遂按受害者损失定,未遂有专门标准。二、多次诈骗且未处理者,金额累加计算。三、积极退赃退赔行为在计算时予以正面考虑,体现量刑灵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案件中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诈骗案件中,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诈骗金额等因素。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具体量刑还需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如诈骗的手段、次数、造成的后果等。此外,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也会影响量刑。
总之,诈骗案件的量刑标准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三、诈骗数额认定范围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数额认定通常包括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价值以及为实施诈骗行为所支出的成本等。一般来说,以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价值为主要认定依据,包括直接骗取的财物以及通过诈骗行为间接获得的利益等。对于多次诈骗且未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同时,诈骗未遂的,情节严重的,也应定罪处罚,其诈骗数额可根据相关情节确定。例如,通过诈骗手段获取价值数万元的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数额认定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若有特殊情形,如诈骗涉及违禁品等,会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诈骗数额的认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诈骗数额是指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实际取得的财物价值。在既遂的情况下,以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财物价值来计算;在未遂的情形下,有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对于多次进行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主动退赃退赔的情节,在计算诈骗数额时会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