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的计算并不始于被采取取保候审之时,而是自法院下达的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有过羁押行为,则每羁押一天可以抵消一天的刑期。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服刑过程,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而非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刑罚执行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刑从监视居住开始算吗现在
判刑一般不从监视居住开始计算。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使用,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判刑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后,罪犯开始服刑。如果在判决前已经被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这些时间一般不会计入判刑的刑期。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监视居住等前期羁押时间可能会被折抵刑期。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裁量来确定。
总之,判刑的起算时间通常是判决生效之日,而非监视居住开始之日,但前期羁押时间可能会有折抵等特殊规定。
三、判刑从逮捕开始算还是取保候审开始算
判刑一般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而非从逮捕或取保候审开始算。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则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所确定的刑期等内容,开始计算服刑时间。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确定刑罚的起止时间等相关事宜。
总之,判刑的起算时间是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逮捕或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措施在刑事诉讼中有着各自的作用和意义。
判刑不是从取保候审开始算。 判刑的刑期通常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实际的服刑,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罚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