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在聊天软件中侮辱他人是否构成违法
首先,当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供应商故意添加具有攻击性、诋毁性及有误导性的内容、发布具有诽谤性质的消息,或是采取不恰当的标题来误导公众,乃至擅自增减、修改、打乱原有信息的结构和顺序等手段来引起他人的误解时,遭受侵害的权益方有权向侵权行为人提出侵权赔偿诉求。对此种情况,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会给予支持。
其次,诽谤罪是指采用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并加以传播,从而损害他人声誉的行为。这种行为同样也涵盖了在网络环境中对他人进行侮辱的情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捏造并散播有关他人名誉受损的事实,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或者组织、指挥他人在互联网上进行类似的传播活动;
(2)将互联网上涉及到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成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的事实,然后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或者组织、指挥他人在互联网上进行类似的传播活动;
(3)明知自己捏造的是关于他人名誉受损的虚假事实,但仍然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视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最后,如果在一年之内,多次实施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诽谤他人的行为而未得到及时处理,那么这些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可能构成犯罪,此时,相关责任人必须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
二、如何界定聊天软件中诽谤行为违法性
在聊天软件中的诽谤行为,若要界定其违法性,需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需明确诽谤的构成要件,即虚构事实且进行散布,致使他人名誉受损。若在聊天软件中发布虚假信息并广泛传播,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诽谤。其次,要考虑传播范围,若仅在小范围内传播,可能影响相对较小,但如果在较大范围内扩散,如群聊、朋友圈等,违法性可能更明显。再者,需判断受害人的名誉是否实际受到损害,若未对他人名誉造成实质性影响,一般不构成违法。总之,在聊天软件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传播范围及对他人名誉的实际损害等因素,以确定诽谤行为的违法性。
三、如何判断微信群里诽谤他人是否违法
微信群里诽谤他人通常是违法的。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判断是否违法主要看以下几点:一是内容是否为虚假事实,若为真实情况则不构成诽谤;二是是否有故意散布的行为,即明知是虚假的仍予以传播;三是是否足以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比如导致他人被他人误解、被他人厌恶等。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被诽谤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微信群聊天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要判定在聊天软件中侮辱他人是否违法,需看是否故意发布攻击性、诋毁性内容,或捏造虚假事实并传播,损害他人声誉。若多次实施此类行为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需接受刑事处罚。受害方可向侵权者提出侵权赔偿诉求,法院将支持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