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
2、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3日内给付保险金。
3、对属于保险责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5日内给付保险金。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不超过7日内给付保险金。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2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二、无证驾驶事故交强险赔不赔
无证驾驶致交通事故交强险可否免赔产生以下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证驾驶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免赔事由,本案中驾驶人违反法律无证驾驶,事故是驾驶人自身过错造成的,应该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可拒赔。
第二种观点认为:交强险是强制性的法定保险,其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其赔偿原则为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机动车有无过错及过错的大小等情形,均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免责、减轻责任理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对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也即交强险对人身伤亡的赔偿是无条件的。该次事故王金明主张的是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属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而非财产损失,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鼓支公司应该依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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