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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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核心内容:“千里姻缘一线牵”,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外边打拼或者在休假旅游时遇到了自己心爱的人,便决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户籍在异地的两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异地结婚手续难不难办?结婚一方是集体户口应怎么迁移入户?异地情侣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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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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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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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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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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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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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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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异地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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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三、一方集体户口的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问题 1.一方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何从集体户口中调出? 可以让集体户口的一方的户口落户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为户口本的户主? 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甲乙两人结婚,甲调到乙户口所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后,甲可以持《结婚证》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甲方户口落户乙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甲持乙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甲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甲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甲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乙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甲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甲完成户口迁移乙后,户主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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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登记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二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三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四是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五是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六是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七是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八是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 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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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手续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结婚登记的手续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或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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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异地办理登记手续有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无配偶证明和双方无旁亲关系的相关证明。如果有离过婚的,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申请,并且当地民政局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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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的丽丽是一个聋哑人现在他想要登记结婚,请问有关聋哑人结婚登记手续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
1,通常情况下,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残疾人须有亲属在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婚礼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分契约。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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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进行调解,如果在庭前调解的环节调解成功了,则法院不再安排开庭审理。
(五)调解失败的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登记地役权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登记地役权合同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登记地役权合同注意事项
一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二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三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四是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五是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六是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七是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八是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
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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