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万人
专家导读 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注意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被拆迁人要看该转让合同并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ArticleTitle}

本文从拆迁补偿的基本方式、签订主体以及协议的内容等几个方面为您讲解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的一些注意内容。

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 12月《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主体不符不签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

(二)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曾有某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被拆迁人为了支持项目建设,服从“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安排,在一个月内便全部签订了协议将房屋拆除。但是拆迁补偿协议只约定了十八个月后安置,届时双方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但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并没有确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当十二个月过去了,被拆迁人仍不知道拆迁人是否在建设安置房屋,更不知道安置房屋建在什么地方,何时才能住进安置房屋,也不知道安置房屋的面积、设计等有关房屋的各种信息,当他们要求拆迁人说明情况时,拆迁人让找政府,政府又不能做出明确答复,这样踢皮球一样让被拆迁人找来找去,被拆迁人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就是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将安置房屋的具体内容明确造成的诉累,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有关安置的内容,法官判案也增加了难度,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无尽的烦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注意事项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1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81****85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29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13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土地局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拆迁补偿的方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订立协议的主体;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补偿安置方式;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内容不确定慎签:房屋回迁时间不定。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违约责任没约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老家有一大块的土地现在由于政府的用地需要,要与政府置换土地,所以我想问一下政府土地置换合同的范本是什么以及在签订时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适格主体



根据我们所办过的一些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目前当
事人因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题不适格而蒙受
损失。那么,哪些主体才是适格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签
订主体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据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主体必须是市、县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
但是,
在实际生活中,
出现了乡镇级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等主体与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
议的情形。对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一方主体与他人签订的土
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
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做了明确规
定,根据该解释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
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
起诉前经市、
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
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此,自
2005

8

1
日起该解
始施行时起,开发区管委会对外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一律无
效;而
2005

8

1
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则必须在起诉前
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才能有效,因此,此种
情形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释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购买,有的房产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望各位在购买的过程中能够谨慎一些。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土地局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
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等其他导致其不能正常思维的情况,同时,其可以作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的最重要条件,也是对一般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之外的特殊要求,即是其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没有被委托等其他有权当事人的授权的,其签订的协议将有可能归于无效。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且其能力的范围与登记的营业范围密切相关,如超出其登记范围且为国家所限制的行为,则其不得实施,即使实施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的特别要求,主要是针对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导致无效。如该协议有其他内容且属于法人或组织能力范围的,该内容为有效;关于拆迁房屋等约定内容应当非属于拆迁协议的性质;如果该协议还有其他违法情况,如违反国家总体建设规划的,则该协议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拆迁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
安置房购买注意事项有什么,拆迁安置房购买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拆迁安置房有什么注意事项,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暂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要谨慎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什么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5年内禁止转让。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购买,有的房产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望各位在购买的过程中能够谨慎一些。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
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购买,有的房产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望各位在购买的过程中能够谨慎一些。
拆迁安置房房屋购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暂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要谨慎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5年内禁止转让。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3.房屋的权利人;4.相关费用的缴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注意事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