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调解不能解决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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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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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警调解不能解决所有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对于提供不出相关证据,交警无法查证的,还有就是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以及不同意让交警进行协调的,还有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签字的,交警都调解不了。
交警调解不能解决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哪些


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① 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③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④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⑤ 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⑥ 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调解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一直得到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程序的广泛适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交警调解不能解决所有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因为有一些交通事故是没有办法进行调解来解决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能通过交警调解的交通事故就可以避免民事诉讼。但是有些问题是不能够由交通民警进行调解的,对于这些情况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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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故赔偿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结案与损害赔偿的结案也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中,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但没有《结案书》。从处理程序的先后关系来讲,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在先,协商调解事故赔偿在后。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天内,可以向交警就赔偿事宜提出调解的申请。但必须各方当事人都提出调解申请,否则交警就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当事人已花的医疗费是属于垫付款,最终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机动车的保险情况,确定合法的赔偿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已垫付医疗费的实际赔偿人。
4、当事人作为乘客所受的伤害可以通过两种法律关系处理,一是按客运合同关系以乘客身份起诉公交公司,二是按侵权关系以第三者身份起诉交通事故责任方。如果伤情轻微,相关责任方能够赔偿当事人医疗费、适当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就通过交警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解决了吧,也不要搞得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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