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孙宏刚律师
孙宏刚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07人
专家导读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设立死缓制度。3、死缓没有悔改表现的也不杀。4、未成年人无论犯罪多么严重都不判处死刑。5、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法》总则对死刑的限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1979 年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什么是罪大恶极,理解上有很大偏差。1983年严打中,一个女人先后和几个男人发生性关系就算罪大恶极,几个小青年在街上打赌亲吻别的女孩就是罪大恶极,这样的犯罪统统枪毙了。1997年刑法典“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规定修改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把“罪大恶极”修改为“罪行极其严重”,规范了法律的科学用语,明确了限制适用死刑的实体标准,符合了在死刑适用条件上的一般国际标准。同时,1997年刑法典在分则的规定中,对可以适用死刑的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情节,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大量减少了死刑。

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一条,审查被告人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

2.设立死缓制度

刑法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特有的刑罚制度。我国清朝时死刑分两种:斩刑和绞刑。斩刑又分斩立决和斩监侯,绞刑又分绞立决和绞监侯。监侯其实就是死刑缓期执行

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一条,争取被告人判处死缓。

3.死缓没有悔改表现的也不杀

1979年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1997年刑法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修改以后,判处死缓的基本都可以免死。

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一条,查清被告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是一般违法、违纪,还是重新犯罪,如果确实重新犯罪,要查明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是是缓刑期间犯罪,还是以前犯的罪或者缓刑期过后犯的罪。

4.未成年人无论犯罪多么严重都不判处死刑

1979年刑法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徒刑。

1997年修正为:不满18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缓是死刑的一种,不适用死刑当然包括不能判处死缓。而且特别明确了“犯罪时不满18岁”,而不是审判时不满18岁。

律师要充分利用这一条,查明被告人是不是真的满18岁。实际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是否相符,是否有虚报年龄。

户籍只登记出生日期,不登记出生时刻,所以18岁出生日那天犯罪,应当推定为“未满18岁”。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人在他18岁生日的晚上请客,来了一帮同学为他祝贺生日,席间发生口角,把一个同学当场杀死。杀人事件是晚上9时。律师认为被告人有可能是晚上9时以后出生的,晚上9时犯罪,不能说明被告人犯罪是已满18岁。法庭采纳律师意见,认为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 岁,不适用死刑。

5.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

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而不是指犯罪是怀孕。

犯罪时没有怀孕,犯罪以后怀孕的,同样不能适用死刑。

有一个女贪污犯,犯罪时没有怀孕,被捕后也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判处死刑后发现怀孕了。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

犯罪前怀孕了或者犯罪后怀孕了,审判时流产了,也属于怀孕妇女。不能因为怀孕后流产了就不算怀孕,就可以判处死刑。

一审、二审,甚至死刑复核都没有发现怀孕,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了,要停止死刑的执行,报最高法院改判。

对怀孕妇女不能判处死刑,不是等生下孩子再判死刑。而是不能判处死刑。

律师在遇到女当事人时一定要查明她是否怀孕,特别是是否流产。

我遇到过一个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谋杀亲夫),委托人要求我在会见时设法让当事人怀孕。我告诉她我做不到,即使做到了那也属于伪造证据,属于犯罪。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4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犯罪对象不适用死刑可以死缓吗?
不适用死刑的罪犯可以改判死缓,但具体原因要看具体的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做死缓辩护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是指刑法总则、分则中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的各种事实情况。罪该处死,但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做死缓辩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争取缓刑以及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是针对一定对象的,那些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女人、已满75岁的老人,可以争取缓刑。而尽快坦白罪行、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争取立功表现、主动退还赃款或者主动赔偿经济损失,都是争取缓刑的有利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死缓怎么减刑,如何对死缓减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死缓的适用对象是怎样的?
死缓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处两年的缓刑,对于死缓的判决处理,是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来进行批准和审查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死刑缓刑是啥意思,死刑哪些情形适用缓期执行
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民愤不是极大的;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4浏览
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适用条件及对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40浏览
死刑适用对象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2浏览
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吗
包括的,但是要满足死缓的两个条件: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39浏览
适用缓刑的对象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4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对死刑以及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