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决议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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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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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股东之间达成的关于公司经营方面的内容,但是股东会决议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话,就需要股东之间作出解散股东会决议的决定。一般在作出决定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的合同的。
公司解散决议



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在___省___市___区___街___号本公司第___会议室召开第___届第___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过户停止日,本公司共发行股___份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___份股。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共___名,代表股份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___股。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符合本公司章程第55条的规定(此句为到境外上市公司用)。

___时整,会议主席、本公司董事长___先生宣布开会。会议开始讨论议题并通过决议。


第一个议题:解散本公司


董事___先生代表董事会向大会报告,由于___原因,本公司经营陷于困境,自___年___月以来实际上处于休业状态,虽经董事会多方努力,仍未使公司出现转机,故建议公司解散


报告后,与会者进行了认真讨论。股东___先生就___问题提出质询,报告人对质询作了解答。之后,以举手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者一致同意(___票同意、___票反对、___票弃权)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第二个议题:选任清算


董事___先生向大会报告,建议本次会议任命董事会全体董事,加上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___名职工代表共___人组成清算组。与会者经简短讨论。股东___及___先生建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任清算人。会议主席予以认许。与会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下列人为清算组成员


姓名
身份
得票

董事

监事会主席
职工


上列清算人已以书面承诺就职。


会议责成___先生为召集人,在会后___天内召集清算组会议,选举产生清算组代表。


___时___分,会议主席宣布散会。




会议主席(签名)________

出席董事(签名)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记录人:(签名)________



附:

(一).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积极主动的营业活动并行将进行清算的一种状态。公司解散,要依法组成清算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完成清算产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格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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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决议的会议内容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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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本人经营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要清算倒闭了,请问大家,公司解散会议的决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依照前叙法条
  应该是,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以及“依照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才是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换句话说,对于修改公司章程,除非是根据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否则就是按照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因此,你题目的话是只要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就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个是不正确的,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只有特殊内容(就是修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导致公司解散)才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而一般内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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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解散后可破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决议解散后可破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解散和破产可不是一样的,解散之后要想破产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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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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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解散决议书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解散决议书范文如下:年月日时,在省(市)市区街号本公司第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先生、先生、先生、女士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先生主持,由董事会秘书小姐记录。经过全体董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股东各方提前终止《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停业解散。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3.成立清算委员会,负责公司清算事宜。清算委员会由先生、先生、女士组成,其中先生担任清算委员会主任。
4.同意有关职工的经济补偿案。
5.同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的清算审计事宜。董事会:出席董事:记录人: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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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公司资金怎么解决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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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纠纷怎么解决?
公司解散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公司基于自身的意思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的,要若干股东手中的股份达到公司的百分之十以上,就可以进行公司解散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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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我想解散分公司,想问下分公司解散决议书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解散公司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XX年XX月XX召开了公司(定期或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XX、股东XX、股东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本公司因股东风格、意见不一致造成管理困难,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清算。
2、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XX、XX和XX组成,其中由XX担任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
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或生产、经营活动)。
5、其他有关内容。 公司股东会的全体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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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总,今日由于公司的体制改革,要解散股东会,请问解散股东会决议样本?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争议在诉讼前须进行劳动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因此须区分仲裁时效期间和劳动诉讼期间。
1、仲裁时效期间
(1)一般仲裁时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时效中止:期间出现法定事由,仲裁时效会自动中止(如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事由消除之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仲裁时效中断:仲裁时效期间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特殊情形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解除劳动关系诉讼时效
(1)一般规定(适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终局案件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特殊情形:仲裁终局案件,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
劳动者:对于仲裁终局案件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对裁决不服,则必须先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裁定撤销,对于该撤销裁定不满,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劳动诉讼时效期间为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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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由谁做决定
公司解散可以由股东会讨论通过,也可以由登记机关责令解散,再或者法院判决解散。有以下情况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由股东会讨论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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