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吃到水银肥肠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食品安全法第 96 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孕妇吃到水银肥肠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近日有报道称一孕妇在吃干锅肥肠时,在肥肠里吃出了水银,导致该孕妇留鼻血,餐馆方面表示,如是餐馆方责任,将绝不推脱、负责到底,说到底就是赔偿问题,那么该案中孕妇吃到水银肥肠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所以在此案中,可以获得食品价款10倍赔偿。同时该案中还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及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至第30条)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或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

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孕妇吃到水银肥肠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一键咨询
  • 153****4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吃饭吃出急性肠胃炎如何赔偿
在餐厅用餐后若患急性肠胃炎,可尝试与餐厅协商赔偿。协商无果时,可求助于当地法院。赔偿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院伙食补助及住宿费用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营养补充费用也需酌情考虑。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餐厅吃出肠胃炎怎么索赔
在餐厅享用餐品后不幸遭遇急性胃肠炎之症状,首先尝试同餐厅进行和平理性的商议以求得合理赔偿。 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满意共识,自己仍有权利寻求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急性肠胃炎,吃了超市卖的东西不想吃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火腿肠吃出异物怎么处理
发现火腿肠有异物,先与商家协商赔偿。 如有食物中毒迹象,虽法律未明确规定赔偿金额,但可估算食品价格并追索医疗等费用。 用餐不适可拨12331投诉,或向卫生、医药部门及医疗协会反映,甚至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检察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孕妇可以起诉离婚吗,孕妇可以
[律师回复]
一、孕妇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因婚姻的遗留问题,尽量将离婚当事人,尤其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点。但是,孕妇离婚具有特殊性,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因此,孕妇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那么除非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
二、判决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
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
第二次提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
第二次。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出于对孕妇的保护,我国不允许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哺乳期内,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当然,要是存在特殊情况或由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是允许的。此时法官会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判决。对于孕妇可以离婚吗,答案就是肯定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火锅店吃出肠胃炎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食用不安全食品导致健康受损,除了要求实际损失赔偿,还可向制造商或销售商索赔购买价十倍或实际损失三倍的附加赔偿金,最低为一千元。消费者有权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责任方需积极赔偿,避免推诿。生产商和销售商在赔偿后可向责任方追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因婚姻的遗留问题,尽量将离婚当事人,尤其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点。
但是,孕妇离婚具有特殊性,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因此,孕妇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那么除非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裁员时,孕妇可以裁掉孕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就上述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裁员程序为: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卖吃出急性肠胃炎怎么赔偿
若外卖事件确为商家责任,您有权索赔。保存病历及就医记录至关重要。如医疗费用高,可考虑诉讼。食物中毒若由外卖引起,虽《食品安全法》未明确规定赔偿额,但商家应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若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商家应停业整顿、销毁问题商品并没收违法所得。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公司辞退孕妇侵犯了孕妇的哪些权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辞退孕妇,如果孕妇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可以辞退的,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行为。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孕妇吃到水银肥肠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