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最新修订 | 2024-07-12
浏览10w+
徐朋恩律师
徐朋恩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478人
专家导读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ArticleTitle}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作为补偿。但是,很少有劳动者具体了解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劳动者来说很重要,劳动者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有一定了解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终止劳动合同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分清楚情况,不合法律规定就终止合同,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呢?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劳动合同期满,到期终止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看国家法律、法规、劳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一键咨询
  • 143****6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单位经常因为工作的需要签署合同,近来听说有个中止合同这个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请问 终止合同中止合同中终止和中止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上文就是对合同的终止中止合同区别的具体介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么?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探望权可以中止或终止吗探望权可以中止或终止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信托的终止时,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托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设立信托是一种民事行为,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委托人可以信托文件中规定终止信托的事由。当规定的事由出现,信托便自动终止。比如委托人设立信托时规定了信托存续的时间,当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信托终止;比如委托人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利益达到10万元时,信托终止。当受益人得到10万元的信托利益时,该信托终止。 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是指通过设立信托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决定着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即信托是围绕着信托目的进行的,是为了实现信托目的。因此,如果信托的存续违反了信托目的,该信托应当终止。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信托事务是围绕着信托目的的实现开展的,如果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该信托目的不能实现,信托就无存在的必要,因此,应当终止。比如某人设立信托是为了供其儿子读完大学。其儿子大学毕业,意味着其设立信托的目的已经实现,该信托也因完成了其使命而终止。 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本法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统称为信托当事人。因此本项关于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的规定,就意味着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协商同意。信托是一种民事行为,本法对信托的设立采取自愿原则。同样,对信托的终止亦是如此,只要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5、信托被撤销。信托被撤销,意味着信托已不存在,信托当然要终止。本法关于信托撤销的规定是,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撤销该信托。 6、信托被解除。信托被解除,信托关系不复存在,信托当然要终止。本法关于信托解除的规定是,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即在自益信托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同时,委托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信托: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同意或者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我是一个淘宝店主,但是现在因为各种别的因素,我打算终止合同,咨询下淘宝合同终止的格式内容
[律师回复] 1.协议生效条件
  搜房网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搜房信息资讯有限公司。搜房网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完全完成注册程序,便成为搜房网的注册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同时此协议即时生效。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搜房网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page]
  2.注册义务
  搜房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1)依本服务注册表的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2)维持更新您个人用户信息,确保其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并为搜房所确知,或者搜房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搜房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搜房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page]
  3)您注册的用户名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犯。搜房有权收回对搜房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侵犯嫌疑的帐号。
  3.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搜房网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搜房网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焦点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1)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搜房网合法服务程序规定;

(2)保持维护搜房网的商标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与搜房网的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分享客户资料,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想跟我的老板他们终止我的合同,但是也不能够说盲目的就中止了,咨询下终止合同的原因
[律师回复] 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条件有哪些?解除合同也是终止合同的一种方式。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产生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