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权行使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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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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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合法。2、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完成各项承包指标,接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必要指导和管理。3、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不得转包渔利。
承包经营权行使要注意哪些问题

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合法。

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承包合同须明确规定承包项目的名称、坐标、数量、质量和用途;承包期和起止时间;承包项目的使用方向和投入产出指标;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对所承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措施;承包方应交付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违约责任等。

2、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完成各项承包指标,接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必要指导和管理。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除按约定全面认真地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外,还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

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滥伐;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阴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人。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包合同无效

4、承包人不得转包渔利。

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

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加上由于投资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

小编提醒注意:

无效承包合同的类型:

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承包合同;

②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承包合同;

③违背民主议定的承包合同;

④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承包合同;

⑤发包人无权发包的承包合同;

⑥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知识关联:

承包经营权的特点: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和集体。在承包经营权关系中作为发包人的是集体组织,而承包人是集体组织成员。通常是农民通过与自己有隶属关系的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合同。

2、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或是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等资源。这些客体除了土地外还包括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3、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依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经营人就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财产协商一致,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承包经营权的范围、内容等都是由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合同成立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合同规定的具体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是对承包客体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由于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物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利,因而其权能就不完整,而属于一种限制物权,只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人不享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

承包经营的申请须提交材料:

承包经营者须由所承包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董事会批准,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经营项目的主管机关)自接到全部文件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与否,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承包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属于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承包经营者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自审批机关发给合营企业批准承包经营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承包经营者应持已交纳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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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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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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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三、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于什么是钢结构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除此之外,还了解到了钢结构工程的承包范围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除此之外,由于现在钢结构已经越来越普及,所以钢结构工程承包也随处可见,那么大家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也要注意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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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较长的承包期及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
2.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
3.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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