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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作为专门保障女职工的一项保险,为生育女职工提供了生育津贴、产假等等。那么,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律图为您解答。
一、办理生育险的材料
2、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 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及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本文介绍了办理生育保险以及保险报销所需资料,异地办理所需资料略有不同。如本文未能帮助您解决有关办理生育保险以及保险报销所需资料的问题,具体请向相关法律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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