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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未成年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要按时给予相应的生活费。那么在实践中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给呢?相信很多人都此都不太了解。律图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抚养费的相关知识。
对于抚养费判决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一个数目,由另一方给孩子抚养人一次性支付;
2 、按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另外,关于抚养费支付的期限一般以到子女十八周岁时止,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年限有特殊情况的规定:对于已年满十八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抚养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同时也是父母的义务。抚养费不同于抚养权,抚养权也许还有可能被更改,但抚养费是不能够随意免责的,同时抚养费也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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