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相关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6-23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哪些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相关问题

在行车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司机都不想的,但是倘若不幸遇到事故司机也要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司机朋友就需要清楚了解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留车辆、车辆扣留期限等,所以在此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相关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理论上都可以扣车,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查验和对车辆进行检验,但实践中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也就是不会扣车扣证。

但是如果车辆手续不齐全,例如无证驾驶、未投保险等一般都会扣车,但是对于车辆上的货物一般是不能扣留的。并且对于肇事逃逸的车辆或嫌疑的车辆也一定会扣留。

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回答的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留车辆,在实际中若是遇到无故扣车这种事件当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在对法律并不是特别在行的人与国家机关进行交涉是不明智的行为,要相信法律,依法维权,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相关问题
一键咨询
  • 145****3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6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80****689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11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43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车辆转让及相关责任问题
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民法典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如何解决汽车违章扣留车辆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留置权法院扣押的相关问题
1、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2、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辆被扣留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车辆被扣留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问题哪些?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辆被扣留,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同学前连天驾驶私家车外出办事,发生违章驾驶现象,需要咨询一下扣分标准,那么请问2017车辆违章扣分标准,请详细说明
[律师回复] 2017车辆违章扣分标准如下:”
一、超速罚款标准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二、超速记分标准
  
1.记12分的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2.记6分的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记3分的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汽车超速行为是一种很恶劣的违法行为,因为每一年因为超速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了交通事故根源的大部分。汽车超速行驶不仅是对于交规的蔑视,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2017超速50%以上处罚标准
  
1,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
  超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速70%的,处500元罚款;
  
2,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
  超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3,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
  超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4,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
  超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超速50%以上扣分情况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车辆被扣留了,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纠纷扣留车辆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 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第 (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因经济纠纷非法扣押车辆并私自处理构成什么罪名 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 2、债务人可以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书相关问题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车辆发生后,会不会被扣留,如果要扣留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是否一定会被扣留如果扣车怎么取车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交警扣留肇事车辆一般是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较严重的情形,由于需要对车辆性能等做检验、鉴定,因此需要对肇事车辆暂时扣留,等鉴定结果做出后做出责任划分。因此,交警是有权扣留车辆的,只是必须按照程序来扣留,另外,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哪些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相关问题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