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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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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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外商投资企业中止经营或经营期满不再申请延期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自收到上述文件后,经审核核准予以注销的,发给核准注销通知书。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外商投资企业在很多方面与国内企业是不同的,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在注销登记程序方面与国内企业是否一样呢?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呢?以下是律图小编的具体介绍。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程序:

一、清算组备案(工商局):

(1)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外资提前终止合同、解散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商务局):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或投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5、清算委员会名单;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分公司应提前注销)。

五、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不能提交相关决议或决定的,应提交特别清算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无法形成决议或决定作出说明);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的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审计报告;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注销公告的报样;

6、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营业执照正、副本。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同样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关于这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了充分的介绍,大家可以适当进行参考。当然,实际的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手续还是要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若您对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手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让我们来帮助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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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四川开了一家网吧,因为生意不好,经营不下去了,我想转让给别人来经营,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或者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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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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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 清算成员备案登记
1、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2、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申请清算成员备案登记应当在清算成员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
2、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二步 企业注销登记
1.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人民的破产裁定,或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遗失营业执照的,提交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
6.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所有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可提交复印件的须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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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 清算成员备案登记
1、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2、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申请清算成员备案登记应当在清算成员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
2、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二步 企业注销登记
1.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或人民的破产裁定,或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遗失营业执照的,提交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遗失正本的交回副本,遗失副本的交回正本)。
6.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所有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可提交复印件的须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
企业注册登记需要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撤销登记产生的条件?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2、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撤销公司登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于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不当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撤 销公司登记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二是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 司登记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基于公司登记取得的利 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公司登记相对人自行负责。
不得不注意的结婚登记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9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你们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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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步骤进行申请登记。具体的流程首先是需要报批项目审批报告,其次就是需要对于名称进行核准登记,之后,还需要关于企业的名称以及公司章程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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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申请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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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什么?
1、书面申请。2、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汇管理局(可接收或外汇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境内居民自然人身份。3、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4、委托由主控制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应提供相应的授权书。5、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金融投资备忘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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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律师回复]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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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朋友准备开一家小公司,但对这方面我不太懂,听说要走很多手续,想请问私营企业登记程序是什么?有哪些?
[律师回复] 是指私人企业在登记注册公司时的流程规范,每个公司在注册前了解相关知识可以避免登记注册时资料准备不完善,从而更为快捷的办理私营企业登记手续。第一条为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以下简称《施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私营企业依照本程序办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程序对私营企业进行登记。
第三条符合《施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应当到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填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第四条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一)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宗旨、条件、可行性分析等。合伙企业还应提交符合《施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合伙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应证件:
(1)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
(2)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
(3)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
(4)离休、退休的科技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明和资格证书;
(5)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
(6)企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明和原工作单位的批准文件;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 没有颁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场地使用证明。
(1)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
(2)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凭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房管部门许可使用证明;
(3)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资金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验资证明。
(五)与拟雇用者签订的协议或雇工意向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五条申请从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申请人填写的《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后,查验有关文件、证明,对手续完备的,予以受理;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开业登记申请后,对其开业条件、文件和证明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具备开业条件;
(二)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提交的文件、证明是否齐备、真实、有效、合法,协议、章程是否符合规定;
(三)企业名称、资金来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主要登记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准予登记,由主管局长签字盖章后,核发营业执照。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发《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不予登记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审核决定。
第九条在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返回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十条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刻制行政用章、财务用章、合同用章,并提取印模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帐户,并将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私营企业核准登记开业后,须将与雇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私营企业改变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种类,以及改变合伙人或投资者等主要登记事项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以上是关于私营企业登记程序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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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1、第一步办理变更批准证书。2、第二步办理变更营业执照。3、第三步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第四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5、第五步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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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注销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条件(时限14个工作日):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
9、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
二、办理程序
1.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注销登记的,应依照章程履行程序,召开理(董)事会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
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一份);
2.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一式三份);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式一份);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
5.清算组织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一式一份);(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并在省级报刊发布的《注销声明》,完成清算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民办学校的印章及财务凭证上交其业务主管单位销毁);
7.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一式一份);
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9.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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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结婚登记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注意事项: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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