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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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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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听说过这样一个词,即未成年工。不过,大家知道未成年工是指什么吗?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还是就是我们常说的童工?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未成年工是指什么?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 负重 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根据上文的表述,我们清楚的知道,未成年工其实并不等同于童工。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很明显这与童工是有很大区别的。若您对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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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进行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十级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 伤残后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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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扩展资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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