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售假币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其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将其作为一般商品进行交易。实践中,对出售假币罪的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是认定不清楚就有可能导致犯罪分子逃脱处罚。究竟对出售假币罪该如何认定?律图为您解答。
一、出售假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出售假币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行为人是否“明知”。如果行为人因为上当受骗或出于过失不知其所出售的是伪造的货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2)数额是否达到较大程度。如果行为人出售伪造的货币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的,即使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罪属于行为犯,并不要求有特定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只要将出售之行为实施完毕,即可构成既遂。由于本罪展选择性罪名,因而行为人只要将其中任何一种行为而不是三种行为实施完毕都可构成既遂。但出售、购买或者运输行为也存在一个过程,因此也存在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把行为实施完毕的可能。如行为人在出售或购买伪造货币当中正讨价还价时被抓获的,或者行为人在运输伪造的货币途中被截获的等,都展于犯罪未遂。因此,不能认为行为人一实施出售、购买或者 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就都构成既遂。
二、出售假币罪的处罚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三款 出售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在对出售假币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充分进行分析,看到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即要考虑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假币而进行出售。如果事先不知情,则就不会构成出售假币罪。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对出售假币的,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更多刑法罪名,你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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