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徐朋恩律师
徐朋恩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478人
专家导读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注意事项: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

随着车流量日益增加,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伤情或者伤残情况可以申请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步骤是怎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都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相关问题,欢迎您的阅读!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

(一)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二)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 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 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三)伤残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 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四)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 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 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 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 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事项

第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第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 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 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 限、等相关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所以,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鉴定所需材料是必须的。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身边有相似问题发生,可以参考该文章进行处理,当事情个人无法处理时可以联系律图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这样可以得到更专业的解答,感谢您的阅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键咨询
  • 135****0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伤残评定的时间。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2、伤残评定机构。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在转手一次后,它的质量能不能得到保证、又应该如何查验、买房时怎么确认买到放心的二手房等。这些都是很多买房人非常关心的,下面,我们来看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纠纷起诉程序与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违约纠纷起诉程序与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1、要件及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2、举证指南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一般举证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3、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那么对于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和程序呢?
一、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四、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五、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评残机构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是单位委托进行评残的那么当事人他应该带上盖了单位公章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如果是他自己进行委托的,那么自己必须要出具一份签了本人姓名的申请书,还需要带上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和相关报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那么对于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和程序呢?
一、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四、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五、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买卖程序有哪些,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流程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程序是哪些,注意事项是哪些呢?
[律师回复] 认定事故责任的程序
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注意事项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注意事项是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是需向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指派,或者使共同的委托相关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鉴定,必须要具备相关的鉴定资质,也就是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能力。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 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扣除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 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预算编制中,因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 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 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7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结算单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 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扣除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 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预算编制中,因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 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 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工伤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伤残鉴定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
(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外,以下情况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
(五)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评残机构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评残机构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要什么手续?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土方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方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1、施工
(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
(2)深度超过时须在临边设置防坠落措施及警告标志,并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时须设置信号灯;
(3)控制槽段开挖坡度,以及特殊支护作业符合设计方案,保证支护效果;
(4)在基坑、巷道施工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采用坑外降水以杜绝积水;
(5)雨后作业须先检查边坡土体及支护情况,必要时进行边坡加固;
(6)在开挖坑周边进行清理,留出足够的余度,避免土石回落伤人;人工清理时须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2、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划定警戒区域,安排专人巡查,杜绝行人通过;
(2)作业范围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
(3)确保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
(4)爆破作业过程必须进行二次确认,按规定设置安全区;
(5)加强对打孔及装药等工作的检查,确保位置正确,药量合理;
(6)确定爆破网路及起爆顺序,并先进行模拟试爆。
3、机械设备
(1)坑边1m范围内严禁重车通行、停放;
(2)对悬空设备部件须采取固定措施以防高空坠落;
(3)土方施工须远离高压线路至少2m;
(4)进场车辆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维修;
(5)设置施工标志与防护设施,由专人定期检查加固。
4、施工用电
(1)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须采用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电气设备须进行保护接零;
(2)电路开关箱中须设置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须在设备负荷线首端设漏电保护装置,每台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3)灯具应设置熔断器保护,露天照明灯应进行防水保护;
(4)配电箱进线和出线应加设防护套,应加门加锁,并由专人维护管理,保证电工持证上岗;
(5)潮湿环境下照明电压须控制在36V以下。
5、库存保管
(1)消除火灾隐患,须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加强防火教育并指定防火负责人;
(2)对于易燃易爆品(如爆炸物品、油漆、油料、涂料、剂等)须设专库保管,以及建立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
(3)确保保证通风良好,条件差时须进行强制通风。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主要是在是施工、爆破以及对库存进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目的在于保护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针对职员的安全意识较差的现状,企业单位需要对职员进行培训,在发现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形时,可以采取罚金的惩罚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注销清算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注销清算的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注销清算组组成与职权
1、清算组的组成。有限责任企业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企业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人员组成;解算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相关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的职责。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未了结的企业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企业财产;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二)、注销清算时对债权人的保护
1、债权人的保护。清算组应当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或者公告的形式告知债权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书面通知针对已知债权人,公告针对未知债权人;二者并立,不能相互替代。
2、债权人债权的。企业清算时现有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工资及社保、税款后,依比例清偿债务。
(三)、清算组的连带责任
1、清算组有未尽清算义务或者有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若注销备注中承诺对企业债务接受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有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2、一般而言,承担责任不应当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但是,针对赔偿责任,张志胜律师认为,可以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清算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预估的。
(四)、清算的结束
1、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之后,依法处理财产、债权债务,制作清算报告交付确认之后,申请企业注销登记。
2、申请破产。清算组发现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一)
首先,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
其次,准备公司注册所需要的资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 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 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四)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五)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同时进行相关的税务登记等工作。
有限责任制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公司形式,以上是对于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制公司注册的介绍,创业者们可以从企业的出资数额、责任承担、对企业掌控度、规模等角度出发选择相应的公司形式进行公司注册。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注册商标权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册商标权有哪些流程
第一步是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并进行预先检索。商标的注册范围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列明的类别和商品名称来选定,选定范围后,建议进行商标检索,以评估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有被驳回的风险,如果有,可以在申请注册前及时修改商标。
第二步是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三步是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图样、指定商品和服务。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不是《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的标识、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冲突。
第四步是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这个期间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第五步是核准注册。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注册商标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